辨脈平脈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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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脈平脈章句

作者
周學海
朝代

是書也,舊注多矣,復何為而作乎?曰:此《脈簡》之所主也。凡欲彰至教,其義必有所主。古之言脈者,自《內》、《難》以來,至於近代,名賢輩出,撰述如林,可謂詳矣!然《內經》、《難經》言脈,文皆散見,首尾不屬;叔和《脈經》述古大備又浩博,而未易尋其緒;唐宋之世,脈無專家;元明以來,乃稍稍有講之者,而其失不可勝言矣。今欲述診法之正宗,指未流之歧路,豈可以無主之衷而漫然臆說乎?因思《辨脈平脈》者,仲景撰用古聖之精義,以為《傷寒雜病》之准也,是可主矣。於是屏去舊注,熟復正文,心有所會,輒記簡端。蓋自《脈簡》之屬稿,至於其成,三年之間,此書未嘗一日釋手也。其簡端更番塗抹,五色迷離,幾不可辨。一日撿舊注四五家校之,所說或異或同,不能盡合。然當時私心必有所見其實際,料他日必能手自施用者,乃敢記之,稍有遊移,則愁闕焉。非敢妄逞私臆,強以為知,以自欺也。今又越一年矣,條列其文,命曰《周氏章句》,謂此特一家之言而已。雖未能發明聖理,庶幾其徵實而適用焉。亦以鴻爪所經數年昕夕討論之苦,不欲遽付灰燼也,竊以質之有道者。

光緒癸巳上元后五日皖南建德周學海澄之書

緒言

一二篇舊注,惟成無己、張隱菴、張令韶、魏荔彤皆依原文,如喻嘉言、張石頑、黃坤載皆別編次,以外則往往刪去,斥為叔和妄作無論。此非出叔和也,即出叔和,豈遂妄乎?嘗著論以辨之矣,茲不復贅。至於舊注,循文衍義,成氏所得為多,諸家或故作矜張,或好為穿鑿,反詆成氏敷淺,是何意也?今則各就本文,領會真義,不為蹈襲,不炫新奇。

一二篇文義,本無難曉,惟其承接斷續,前後伏映激射。單復詳略之腠理,前人未有發之者,今則獨詳於此,使古人手指口授,抑揚俯仰,聲情畢流,露於行間。

一此注句句踏實,必求於臨診治病確有實濟,不肯有一字虛衍。五行八卦,每見他注於見不透處,便從太極圖上駕過,此如唱鼓詞者,於事勢急迫,即有觀音老母達救也。有志者,當共恥之。

一張隱菴、魏荔彤注《傷寒》,徐忠可注《金匱》,皆議論風生,煌煌大作。今但依文推衍,理明而止,或但疏其筋節,以見大意,不敢繁稱博引,節外生枝,蹈經生浮誇積習。

一二篇乃《傷寒雜病》所通觀,原序可知也。舊說多謂是專論傷寒,蓋失之。

一中間每有前人言之娓娓而今且不從者,言之鑿鑿而今且存疑者,如荔彤、令韶解首章凡字,謂百病皆然,不獨傷寒,亦可謂明通之識矣。今云「凡」者例詞,道其常也,其變動不在此例。所以然者,彼但以「凡」字黏「脈」字「病」字說,今乃以「凡」字貫全句說也。次章「十七日,十四日」,舊注各異,皆質言之,今存其說而致疑焉,亦以反之於心不能見真也。余皆仿此。故今注異於前人者,並無立說之新奇,只是每下一字,必中有確見,非實可施用者,不敢著於篇。

一注說皆出管見,未嘗一語襲舊,即或偶同,亦是暗合。緣作注之始,自嚴翻閱舊注之禁,注訖,揀校各家異同,不復甚加修改。士亦各明所得而已,豈必盡同。

一注中引他書,皆稱書名;引本論,則但稱經;引各家,皆稱姓氏;引成注,則但曰注、曰原注,以示區別。

一正注之後,復加按語。以其一「按」字起,或並無「按」字者,是仍發明正義也;其以「又按」兩字起者,乃別是一說,存參者也。

卷上辨脈法篇第一

辨脈法篇章句

辨脈平脈,仲景論百病之脈也,不專於傷寒。其文亦撰用古經,不皆自作。中間有數節連義者,有每節各義者,不可強與分合也。今依文考義為定章句如下。

第一章

問曰:脈有陰陽者,何謂也?答曰:凡脈大浮數動滑,此名陽也。脈沉澀弱弦微,此名陰也。凡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

此提唱陰陽,為一篇之大綱也。大綱者,法之大體也,其用之變化在人矣。玩兩「名」字,便見陰脈陽脈只是舉似之詞,猶云此屬於陽之類也,此屬於陰之類也。陰陽可以分見,亦可以互見。苟大而兼澀兼遲,得不名陰乎?弦而兼數兼滑,得不名陽乎?故脈有陽中伏陰,陰中伏陽也。陰病陽脈,即虛勞脈大、下利脈滑皆是,豈可盡以為生?陽病陰脈,即溫熱脈靜、感冒脈緊皆是,豈可盡以為死?扶陽抑陰,易之義也,即醫之義也。經中言凡者,皆約略大概之意,道其常也,其變動不在此例。夫陰陽者,死生之關鍵,而察病審脈之準繩也。故自《內經》以來,莫不首辨乎此。

又按:《靈樞·動腧篇》曰:陰病而陰脈大者為逆,陽病而陽脈小者為逆。「五色篇」曰:病在臟,沉而大者易已,小為逆;病在腑,浮而大者,其病易已。二文可謂詳密矣!然一曰陰脈大為逆,一曰沉而大易已,何也?蓋其所謂大者不同也。脈形堅大固頑,陰之不化,空大亦真,陰之不充。惟其勢鼓指盛大,乃為陰中有陽而有神耳。大抵脈以氣見者為陽,脈以質見者為陰。

第二章

問曰:脈有陰結陽結者,何以別之?答曰:其脈浮而數,能食,不大便者,此為實,名曰陽結也,期十七日當劇。其脈沉而遲,不能食,身體重,大便反硬,名曰陰結也,期十四日當劇。

脈有陰結陽結,非言脈也,言診脈而可別其病之為陰結陽結也。問者蓋以結為內實,當偏屬陽,乃有陰陽之分,何耶?答言仍以前所論陰脈陽脈別之也。但脈無單見,且須兼察病情耳。陽結者,陽明氣熱也,故能食;陰結者,太陰液燥也,故不能食。氣熱者,液雖不足以濡之,而為陽火,為有餘,故曰此為實。液燥者,氣亦不足以呴之,而為陰寒,為不足,故曰大便反硬。謂其內虛不當硬也,是寒極反見燥化也。浮為在表,沉為在裡,此屬氣分血分也。數為在腑,遲為在臟,此屬陽明太陰也。浮數,能食,不大便,陽證陽脈也。沉而遲,幾於脾之真臟矣。不能食,身體重,脾陽不振可知也。二者雖陽結為順,陰結為逆,而不早治,則皆當劇。當劇者,危之也。十七日十四日,謂陽結者,陽土合少陽相火而為病也,火與燥合,十七日火復得令,則火連入里,燥益甚矣。陰結者,陰土本氣衰而從燥金之化也,母為子逆,十四日金復得令,既泄土氣,而燥又勝濕,土愈虛矣。夫有餘者,得助而勢熾,不足者,被折而氣微,觀於當劇之期,可以悟豫為用藥之義矣。設陽結而誤用辛散溫補,則藥入咽而病劇,豈待十七日乎?陰結而誤用淡滲攻下,則亦藥下咽而病劇,豈待十四日乎?十七日十四日,義本難曉,竊思陰結陽結者,化氣之病也,則亦當以五行化氣釋之。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此五行始生之次也,故十七日當二火,十四日當四金矣。舊注無作此說者,未知是否。

第三章

問曰:病有灑淅惡寒而復發熱者何?答曰:陰脈不足,陽往從之;陽脈不足,陰往乘之。曰:何謂陽不足?答曰:假令寸口脈微,名曰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灑淅惡寒也。曰:何謂陰不足?答曰:假令尺脈弱,名曰陰不足。陽氣下陷入陰中,則發熱也。

上章言偏陰偏陽之證見於內者,此言陰陽互乘之證見於外者也。外證有本於內傷者,與外感相似,不可不察也。夫惡寒發熱,外感之常也,何足驚之曰病有,怪之日而復?只以其病非傷風寒乃亦有此證,是可疑也。答言其病起於不足也,其寒熱即陰陽之變也。微者,去來勢小也,氣不外鼓,又居寸口,故為陽不足;弱者,形體不壯也,精不內充,又居尺中,故為陰不足。人身之氣,陰陽而已,彼有不足,此必乘之。乘之則彼負此勝,負者功用不彰,而勝者肆行無忌矣。惡寒而復發熱,勝而能復,陰陽之氣不能相無也。《內經》曰: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不足而往,有餘隨之。尺中寸口,舉類之詞也,故曰假令,即浮沉亦是也。夫陰氣上人,陽中微者,必化而為緊;陽氣下陷,陰中弱者,必化而為數。此不言者,病本於不足也,推原未寒未熱之先,診脈而決,其必出於是也。故吾謂此章辨內傷之寒熱也,若外感,則當舉其脈之有餘者言之矣。

又按:內傷惡寒發熱,其脈化緊化數,究與外感有餘之緊數不同,故以微弱為主脈。程氏條辨亦如此說。

第四章

按;朱丹溪於病脈細澀者,概不用熱藥,甚為有見。

陽脈浮陰脈弱者,則血虛,血虛則筋急也。《脈經》作筋惕,即瘛掣是也。

陽脈寸口,陰脈尺中也。寸口脈浮,陽氣外越,若陰脈不弱,是陽自有餘也。此尺中見弱,則陽浮乃陰虛不能吸引陽氣歸根也。陰不涵陽,則陽氣擾耗津液,不必吐衄而血必虛矣。血虛則筋急者,推其極也,故病筋急。而診其脈陽浮陰弱者,知其人血虛不能養筋也。筋急有屬於寒者,有屬於燥者。寒者血凝,氣不足以呴之,其脈必弦緊;燥者血虛,氣不足以生之,其脈必芤澀,即陽浮陰弱是也。

其脈沉者,榮氣微也。

其脈賅陰脈陽脈言,「沉」字與「小」字義同,來去不大也。榮行脈中,榮者,血中之氣也。榮氣微者,脈中之氣不能鼓盛,故脈沉下掣,去來勢小也。原注徑以榮為血,非是。見是脈者,急為溫養元陽,蒸動津液;兼澀者,佐之疏絡,以開其結,何至虛涸日甚,脈沉變浮,絕汗外泄而不可御乎?

其脈浮,而汗出如流珠者,衛氣衰也。

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在內者宜外充,則陰接於陽;在外者宜內濟,則陽交於陰。內者益內,則內熄矣;外者益外,則外脫矣。外脫而在內者不能援之,則內之津液亦隨之而俱外,其崩潰之勢有不可收拾者,汗出如流珠湧出而不可止也。原注謂衛病甚於榮固已究,因榮氣先竭,陽無所守,始至於此。故遠行入房,久病脫血,及虛熱誤用發散者,多以此死。夫陰之維縶夫陽也,若朽索之馭六馬,故君子慎密之也。觀於此,知脈浮雖宜汗解,而浮而無根即不可汗,且宜防其自汗也。下節申戒榮微誤治,正以明榮氣之貴。其發熱躁煩,即汗出流珠之漸也。

榮氣微者加燒針,則血流不行,更發熱而躁煩也。

《內經》言:陷下則徒灸之。陷下者,脈血結於中,中有著血,血寒故宜灸之。此榮微脈沉,不宜加燒針者,榮微之沉,必是形體薄弱,非氣為寒束而不得出,脈來沉緊者比也。燒針與灸,皆所以散寒。今榮微方患內燥矣,何寒之可散?只愈傷其津液耳。凡血之所以行者,以其中有津液以淖之,始得流行無礙。若津液更為火灼,將所餘微血,有質無汁,積著經隧之中,不得推移,火氣往來逼迫,內而臟腑,外而肌肉,皆如焚矣。故微數之脈不可灸,細澀之脈尤不可灸也。

第五章

此二章申明陰陽不足,此盡其變而推其極也。

脈藹藹如車蓋者,名曰陽結也。

藹藹者,應指寬泛,渾渾不清,而又來去怠緩,有似從容不迫也;如車蓋者,寬泛而中央略堅,按之即芤也。此陽氣上浮,結於胸中,不能下交於陰,故其脈即名陽結。《內經》曰:粗大者,陰不足陽有餘,為熱中。又曰:渾渾革革,至如湧泉,病進而危。皆此類也。所以異於革脈者,革脈浮大而強,為陰僭於上;此浮大而軟,渾渾不清,為陽壅於上,清肅之令不行也。

脈累累如循長竿者,名曰陰結也。

累累,緊實之意;如循長竿,形斂而勁也。此陰寒大盛,結於胸中,而不得陽氣以調暢之,故其脈即名陰結。此陰結陽結皆屬氣分,與次章有形之病迥別。然寒痰凝聚,寒食停滯,亦往往見此脈,則陰結又不必專屬氣分耳。

按:二十八脈中,結脈取義,其形體當以此陰結累累如循長竿為正脈。若寬泛薄弱,脈不緊實,而緩來一止,是真氣不續,為散而不為結矣。

脈瞥瞥如羹上肥者,陽氣微也。

瞥瞥,《脈經》作潎潎,拍拍浮泛,薄散之極也;微者,幾於無也。凡脈浮者為陰虛,此浮薄之極,而曰陽氣微者,言不但陰虛,陽亦不能獨存也。前謂脈浮汗出如流珠者,衛氣衰,即此義也。

脈縈縈如蜘蛛絲者,陽氣衰也。陽氣,宋以前引者多作陰氣,故知是誤寫。

陽氣,《脈經》作陰氣,是也。陰氣,即榮氣也;縈縈,指下旋繞,略有蠕動也;蛛絲,細極也。榮行脈中,榮盛則脈充,榮衰故細極也。上為脫氣,此為脫血。凡暴大失血,見此脈者,恢復極難,為其焰已熄也。

脈綿綿如瀉漆之絕者,亡其血也。

綿綿,軟弱而怠緩不欲進之意也。徘徊指下,久而不去,而其去忽又瞥然如絕也,故曰如瀉漆之絕。《內經》曰:弊弊綽綽,其去如弦絕者死。弊弊綽綽,濡滯難進,即綿綿也。綽綽本作綿綿。此元陽將脫之象,而僅曰亡血者,推其因也。凡久病失血,滑精,及婦人半產,漏下,臨死多有此脈。蓋人有陽脫於上而絕者,羹上肥也;有陰脫於下而絕者,蜘蛛絲也。此則陰先脫於下,離根之微陽上下無所依,不與陰並脫於下,而將越於上,故泛泛於指,不能回返,陰陽分絕,至數無常,所謂蝦游怪脈者是矣。原注未暢。

第六章

脈來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脈來數,時一止,復來者,名曰促。脈陽盛則促,陰盛則結,此皆病脈。

緩對數言,即遲也,時偶也。復來,謂氣仍續來,並於後至,未嘗少一至也。代則不能自還,直少一至矣。結者,遲滯之謂也。促者,並迫之謂也。陽主噓,陰主吸,故脈來者為陽,去者為陰。原注云陰氣勝而陽不能相續,則脈來緩而時一止,是其止在吸入之後,少一呼而因以少一吸也,陽氣之鼓動者微也。陽氣勝而陰不能相續,則脈來數而時一止,是其止在呼出之後,少一吸而因以少一呼也,陰氣之接引者微也。少一呼者,氣結於內而不出;少一吸者,氣迫於外而不入。揆斯二者,促之危於結也多矣,詎得曰陰盛為不足,陽盛為有餘,而忽之耶?

第七章

此二章論陰陽俱盛而不和,一為至之不續,一為形之不續也。

陰陽相搏名曰動,陽動則汗出,陰動則發熱。形冷惡寒者,此三焦傷也。

陰陽以二氣言,二氣俱盛而不和,則爭而相激矣,故脈為之動也。凡陰陽不足而相乘者,陰氣上入陽中,則陽不勝而惡寒,陽氣下陷陰中,則陰不勝而發熱,其脈始終微弱,不能堅博而動。今兩強相搏,陰侵於陽,則陽氣起而拒之,於是陽脈動而汗出矣。汗,陰液也,陽氣迫而外泄也。陽侵於陰,則陰氣起而拒之,於是陰脈動而發熱矣。熱,陽氣也,陰氣逼而外越也。陰脈陽脈,尺寸浮沉皆是也。其汗出發熱,必先形冷惡寒者,何也?三焦者,原氣之別使,三元之氣所由上下出入之道也。傷者,抑遏其道,氣行不暢,失厥常度,此所以形冷惡寒,而陰陽之所以相搏者也。初作此注,文甚衍長,已錄入《脈簡》矣。今撮其意為此,而原文遂不復錄云。

經中凡言相搏者,有相爭、相逆、相激、相迫之意,又有相合、相助之意。一作薄。薄,迫也。兩者異氣,即為相爭、相迫;兩者同氣,即為相合、相助。如陰陽相搏,是陽侵入陰,陰侵入陽,彼此互相制勝,是相爭也;寒虛相搏,是虛欲外越,寒欲內斂,兩邊逼向中間,是相迫也。皆以其異氣也。剛柔相搏、高章相搏等文,則皆同氣,謂彼既如此,而此又增之,是相合、相助也。而要之,皆不相和也。相和則合同無間,而無彼此之跡,無所見其相搏矣。

若數脈見於關上,上下無頭尾,如豆大,厥厥動搖者,名曰動也。

若,假令也;關上,部中也;厥厥,堅搏也。動脈者,數而堅搏如豆,但見本關之上,上下不相通直。如寸動,則豆見於寸;關動,則豆見於關;尺動,則豆見於尺;三部俱動,則各有如豆,而不相貫,故曰無頭尾。上節言動脈之因與證,此節言動脈之形象也。舊解謂但見關部者,非。

按:凡著書,不可有欺人之談,其筆於書者,必其所施用,所親驗者也。後人昧於關上之文,謂動脈只見關部。龐安常曲為之說,謂動於關前三分為陽,動於關後三分為陰。戴同甫極稱其得《難經》關前為陽、關後為陰之旨。吾不知此兩人者,一生臨診,曾幾見僅動關前三分,僅動關後三分之脈耶?張石頑變通其說,曰:陽動為左人迎,陰動為右氣口。又曰:每見陽虛自汗之脈,多動於寸口;陰虛發熱之脈,多動於尺中。是已心知舊說之非,而又未知其所以然,故屢更其說,冀有一合耳。凡脈有時見於寸,時見於關,時見於尺,時通見於三關,未有僅見於尺寸,而不得見於關,長短不診關之說,李士材已辨之矣。亦未有僅見於關,而不得見於尺寸者也。動脈如豆,圓堅而滑,獨擅部中,上下無倚。《脈訣》曰:不往不來,不離其處。又曰:三關指下礙沉沉。可謂形容盡致矣!戴氏轉從而斥之改之,何也?《脈經》曰:左手寸口脈偏動,從寸口至關,從關至尺,三部之位處處動搖,各異不同。高鼓峰曰:動脈者,三部之脈厥厥動搖,圓疾如豆也。此言是矣!且龐氏曰:若當陽連寸動而陰靜,法當有汗;當陰連尺動而陽靜,法當發熱。是龐氏未嘗不以陰陽屬尺寸。然吾不取其說者,彼以關為界,終是泥於關上,況連寸連尺,顯於上下無頭尾之義悖耶!

第八章

陽脈浮大而濡,陰脈浮大而濡,陰脈與陽脈同等者,名曰緩也。

緩脈只是長而濡,條暢而柔和也。今言陰陽同等長,意自在其中。浮,言其氣之揚也;大,言其勢之盛,起伏高下有力也;濡,言其形體之和也。陰陽同等,徹上徹下,無有不調也。

又按:上陰脈陽脈指尺寸言,下陰脈陽脈指浮沉言。易思蘭曰:來去如一,是為無病,亦同等之義也。

脈浮而緊者,名曰弦也。弦者,狀如弓弦,按之不移也。脈緊者,如轉索無常也。

緩脈必長,弦脈亦長,其分別處,全在一濡一緊。浮而緊者,浮候其形,牽引甚急也,按之挺亙指下,故曰不移。「脈緊者」二句,形容極妙。諸緊為寒,寒束於外,熱鬱於內,故來勢盛而能振撼。若內外皆寒,則細緊而不能振撼矣。如轉索無常者,非但如其索之急也,如轉索時,其索之撼而左右彈也。首句借「緊」以形弦,下乃「弦緊」分寫,蓋惡其混也。

第九章

前二章言短脈之類,此二章言長脈之類。自次章至此,皆論內傷之病,脈之吉凶也。

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寒虛相搏,此名為革。婦人則半產漏下,男子則亡血失精。

此則弦之變脈也。弦,即如弓弦不移也;大者,形體寬大也;不移,則來去不遠,是陽氣衰損而為減。寬大則下空而為芤,減即陰僭於上而為寒,芤即血脫於內而為虛。上益寒則益勁,內益虛則益空,寒虛相搏,脈如鼓革,無論男女,皆主脫血之類也。夫人之體氣,各有不同,其病因亦各有不同。有血虛而成燥熱者,有血虛而成內寒者。亡血有因陽氣躁擾而然者,則陰去陽留而成燥熱;有因陽氣衰弱不能流通收攝而然者,則氣虛血脫而成內寒。故半產,漏下,亡血,失精,頗有熱者,所謂陰虛生內熱也,脈必浮數而散。其新病津液乍虛而血熱者,更或有洪弦滑實之象,此血熱氣悍所致,不可誤以為內實而攻之也。

第十章

自此至末,皆論外感之病,脈之吉凶也。

問曰:病有戰而汗出,固得解者,何也?答曰:脈浮而緊,按之反芤,此為本虛,故當戰而汗出。其人本虛,是以發戰以脈浮,故當汗出而解也。

脈浮而緊,按之反芤,此外寒甚,而內之真陽虛也。凡外為寒束,脈必緊數而實,此反芤,故為真陽虛不能蒸動津液以為汗也。服扶陽生津之劑,氣從內動撐邪外出,故外寒甚而戰,戰則寒退而汗出,汗出則真陽透出重陰,陰邪無所容而病解矣。觀「當戰」字,必待善治之,意自在言外,非尋常發汗法所能解也。

若脈浮而數,按之不芤,其人本不虛。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發戰也。

浮數不芤,正外為寒束,真陽內郁之象。觀「但汗出耳」句,是治之但用發散,以出其汗可矣,無餘法也。

第十一章

問曰:病有不戰而汗出解者,何也?答曰:脈大而浮數,故知不戰汗出而解也。汗前脈大,本不虛也。汗後脈微,邪已去也。

此即上章次節之義,大者如實狀,言來去遠而有力,非大則為芤,又非大則病進也。

問曰:病有不戰不汗出而解者,何也?答曰:其脈自微。此以曾經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以內無津液。此陰陽自和,必自愈,故不戰不汗出而解也。

此節以明寒邪在身,未有不汗出而解者也。所以不戰不汗出而解者,非真不汗出也。其脈自微,微者,來去不盛,懦弱之類,緊之反,大之變也,必其人先日曾經發汗、或吐、或下、或亡血,外邪既去,津液內虛,正氣未復,微覺寒熱,似仍未解。越日或靜臥以養其陰,或得食以充其胃氣,陰陽自和,神清氣爽而愈矣。故遂以為不戰不汗出而解也,其實前發汗、若吐下、亡血時,邪已解耳。亡血,謂鼻衄,俗名紅汗。

第十二章

問曰: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病人身涼和者,何者?答曰:此為欲解也,解以夜半。脈浮而解者,濈然汗出也;脈數而解者,必能食也;脈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

此承上章而廣其義也。浮數而微,三脈並見,言浮數而按之形體柔軟也,此邪氣不內侵而陽盛又欲生陰也。夜半者,陰陽交濟,除舊布新,此其時矣。且必當靜臥以養其陰,可知也。然三脈亦有得一而解者,其解之由,各有不同。脈浮而解者,浮為邪淺在表,故當濈濈然微發其汗,始能盡解也。脈數本為邪盛,不當解而竟解者,必其人病中胃強能食。食入於陰,長氣於陽,故脈數也。脈數固由能食,而病解仍由汗出,病中能食,故脈不為汗衰也。脈微者,必其人曾經大汗,如上章之義也。兩「必」字是追溯之詞,舊注於脈數不補明汗出,於脈微謂仍當大汗,皆失之。

第十三章

問曰:脈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別之?答曰:寸口、關上、尺中三處,大小浮沉遲數同等,雖有寒熱不解者,此脈陰陽為和平,雖劇當愈。

三處同等者,病在氣分,經絡無所阻滯,上下無所隔塞,寒熱虛實無所夾雜,是正氣未傷而邪有去路也,故外證雖劇而易治。《內經》謂脈之浮沉及人迎與寸口氣大小等者,病難已。又曰:陰陽如一者,病難治。則又邪氣之混一也。蓋彼見弦強,此主緩弱也。

又按:同等云者,非俱大俱小,俱浮俱沉,俱遲俱數也,正謂不甚大不甚小,不甚浮不甚沉,不甚遲不甚數也,故曰陰陽和平。謂三處俱與平人同等,即人病脈不病之義也。

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本位。其人病身體苦疼重者,鬚髮其汗。若明日身不疼不重者,不須發汗。若汗濈濈自出者,明日便解矣。何以言之?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時脈,故使然也。四時仿此。

此補上節之義,言三處同等,仍須得四時之順也。病而身體疼重,是風邪夾濕證也。脈洪大,是濕僅在表,內無寒氣與濕合邪,故病淺而易愈也。《傷寒論》曰:濕家發汗,不可令大汗如水淋漓,須濈濈微似汗為佳。

又按:人既病矣,脈必不能三處同等,亦必不能全順四時,此處須有會心。《脈如》曰:如秋脈洪數,固為逆時矣。然其人病熱,則正脈與病合,豈可斷為必死?此類宜詳思之。

第十四章

問曰:凡病欲知何時得?何時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陽得陰則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陰得陽則解也。

此淺病暫得而即愈者;然通於得陰得陽之義,則百病可由此而推矣。得陰得陽者,非坐而待也,其用藥氣味合和,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之法,從可會矣。此旨甚微,非熟於陰陽大論者不能知,非精於本草氣味者不能用也。須是識得化氣,如酸甘化陰、辛甘化陽之類。

第十五章

趺陽浮澀主下利,少陰滑數主屎膿,即泄與痢之辨也。泄屬脾,利屬腎。

寸口脈,浮為在表,沉為在裡,數為在腑,遲為在臟。假令脈遲,此為在臟也。

此與下章俱合寸口趺陽以測病也。「浮為在表」四句是發凡之詞,「假令脈遲」二句是本節正義,以起下文也。臟腑以陰陽言,非正在腑在臟也。表裡各有陰陽,陰陽又各有表裡。

趺陽脈浮而澀,少陰脈如經也,其病在脾,法當下利。何以知之?若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今趺陽脈浮而澀,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以少陰脈弦,而浮才見,此為調脈,故稱如經也。若反滑而數者,故知當屎膿也。

寸口脈遲,為在臟矣,果在何臟也,當以趺陽少陰參之。趺陽浮澀,少陰如經,病不在腎而在脾,法當下利。所以知其下利者,凡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今見趺陽浮澀,趺陽,胃脈也,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是下利傷脾中津液也。然少陰病有下利證,此不在少陰者,今少陰脈才見弦浮,才見,略見也,是為調脈,故稱如經,是邪氣動脾而未動腎也。若下利而少陰脈反滑而數者,是邪熱內鬱而下陷,水竭火燔,其後必當屎膿,即便血之類也。凡血中有津,始能淖澤流通,下利傷津,血已燥矣,又為邪熱逼動,故必屎膿。腸中本有滑涎,血雜涎下,似膿也。觀此是下利傷陰,有成內寒,有成內熱,與第九章所論亡血事同。少陰弦浮為調脈,未曉,或浮是滑也。

上言遲為在臟,此復言少陰滑數者,是由遲變來也。須知是時寸口趺陽,必俱變數。

第十六章

前章病在臟而自下,此章病在表而妄下。治之俱當從中樞著意,前堅陰以舉陽,此養陰以安陽。脈因前後度數如法,即一日一夜漏水百刻,榮衛五十度周於身是也。

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當發其汗也。

脈浮而緊,榮衛俱傷。衛為葉在表,榮為根在裡。衛氣者,人身之熱氣也;榮氣者,人身之濕氣也。風之為邪,善行而數變,得熱則變熱,得寒則變寒。若但風傷衛,是風得熱而氣不內斂,故身熱而自汗。今寒復傷榮,則風亦化寒。衛氣內郁,於是熱氣不得達於腠理,而竄於骨節則煩;榮氣不得暢於經絡,亦內凝於骨節,與熱氣相激而疼也。此邪盛而正亦實,兩相格拒。治之當鼓動熱氣,使之外撐,逐邪四出也,此麻黃湯證也。榮病治衛,衛病治榮。

趺陽脈遲而緩,胃氣如經也。趺陽脈浮而數,浮則傷胃,數則動脾,此非本病,醫特下之所為也。榮衛內陷,其數先微,脈反但浮,其人必大便硬,氣噫而除。何以言之?本以數脈動脾,其數先微,故知脾氣不治,大便硬,氣噫而除。今脈反浮,其數改微,邪氣獨留,心中則飢,邪熱不殺穀,潮熱發渴,數脈當遲緩。脈因前後度數如法,病者則飢。數脈不時,則生惡瘡也。

汗出病愈,邪不內陷,則胃氣如經矣。遲者,從容不迫也;緩者,形體柔和也。若寸口浮緊,而趺陽更浮而數,趺陽,胃脈也,胃氣以降為順,浮則上逆,是傷胃也。胃與脾表裡,脾,太陰也,津液之宗。數則為燥,是陰虛而動脾也。此非風寒本病,乃當發汗而妄下,以致此也。妄下則邪氣之在榮衛者內陷,內陷而陽氣不振,其數脈當先見微,微脈卻仍但浮,是津液大傷,虛陽上越也。其人必大便硬,氣噫而除,是結胸、痞氣之類也。所以然者,趺陽脈數本為動脾,今數更先由微變,故知脾元大傷,中焦不治,大便硬,氣噫而除也。夫脈因妄下,由浮微而改浮數,是徒傷內之津液,而表之邪氣獨留。津液傷則虛熱生,邪氣與虛熱相合,其內證則心中如飢,而又不殺穀不能食也,其外證則潮熱發渴也。治之必使數脈復見遲緩,則真陽復生,胃氣如經。寸口趺陽俱合常度,病者真飢能食,而病可愈矣。「數脈不時」二句,別是一事,是帶敘。

第十七章

師曰:病人脈微而澀者,此為醫所病也。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病當惡寒,後乃發熱,無休止時,夏月盛熱,欲著復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此醫發其汗,令陽氣微,又大下之,令陰氣弱。五月之時,陽氣在表,胃中虛冷,以陽氣內微,不能勝冷,故欲著復衣。十一月之時,陽氣在裡,胃中煩熱,以陰氣內弱,不能勝熱,故欲裸其身。又陰脈遲澀,故知血亡也。

此因上章妄下而接敘妄汗、妄下變證之奇也。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二者迭更,各極其偏,不得和諧。上章榮衛內陷,脈反浮數,即此事也,此特甚焉。夏月天氣熱,地氣冷;冬月天氣冷,地氣熱。在人則肺主天氣,脾主地氣。今其人身之寒熱,止隨地氣,是肺氣敗而無權,不能與天氣相應也。所以然者,脾之中樞積而不轉也。欲著欲裸,是據其情而言之,非真然也。

按:此奇病也。《素問》曾論及之,後來諸家醫案中未見有夏寒冬熱之迭見者。若但見其一者,則有之矣。竊意此必妄汗妄下後,又復妄加補膩,以致中樞鬱結,腎氣不升,肺氣不降如此也,證屬罕見,不敢強解。

第十八章

脈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熱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屬腑者,不令溲數。溲數則大便硬,汗多則熱愈,汗少則便難。脈遲尚未可攻。屬腑者下,當有「攻之」二字。經不言者,承上而省文也。

脈浮大者,當為表實裡虛,今心下反硬,是熱結於膈上也。屬臟者,氣分無形之病也。攻之,謂清之降之,如陷胸、瀉心之類也;不令發汗,發汗則上焦之清氣愈虛,下氣愈逆愈壅,不得清肅矣。屬腑者,腸胃有形之病,如陽明承氣證是也。利水發汗,皆在所禁,為傷津也。熱愈者,熱益甚也,急攻之以驅其有形之滓,則內熱清而痞結可去矣。若脈浮而遲,裡氣未實,是或陰結也,又未可攻。攻,謂攻下,與上屬臟之攻義殊。此章以「有熱」二字為骨。脈遲未可攻者,為無熱也。舊解熱愈俱謂熱已解也,未合。或疑汗多汗少,「多少」二字誤倒,非也,汗多固由誤汗之太過,汗少更津虛而不能多耳。

按:心下硬是心下結急,為瀉心證。胸中滿是胸中脹悶,為陷胸證。而陽明證常兼此二者,以胃氣上逆,而大腸又與肺表裡,大便不通則氣上壅遏也。

《傷寒論》曰: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主之。此表氣不宣以致裡氣郁也,義與此殊,亦可參看。陽明指經言,非在腑也。

第十九章

此章當在篇末,考前後皆論妄治之害,不當以五臟絕證橫決於中,故知錯簡。

脈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漿不下,體形不仁,乍靜乍亂,此為命絕也。洪,一作滑。

浮而洪,氣上湧沸而無根也。下五節,敘五臟絕證,有氣越於上者,有氣脫於下者,有氣四散而不收者,總是陰陽兩絕也。

又未知何臟先受其災。若汗出發潤,喘不休者,此為肺先絕也。

原注曰:汗出發潤者,脫津也。喘不休者,脫氣也。張石頑曰:肺為榮行脈中之第一關隘。脾氣散精,上歸於肺,絕,故精氣四潰也。

陽反獨留,形體如煙燻,直視搖頭者,此為心絕也。

心為太陽,主血而藏神故也。

唇吻反青,四肢漐習習者,此為肝絕也。

唇吻四肢,皆脾所主。原注曰:漐習者,振動若搐搦,手足時時引縮也。真臟色證見於所勝之部,故為肝絕。

環口黧黑,柔汗發黃者,此為脾絕也。

黧黑者,水反侮也;柔汗,即汗出如油而不流者也;發黃者,面目如黃土,脾之真色也。

溲便遺失,狂言,目反,直視者,此為腎絕也。

溲,小便;便,大便。遺失,出而不知,少陰不藏,腎失其樞也。腎藏志,《內經》曰:狂言者是失志。目反,即戴眼,為太陽終證,太陽少陰表裡也。直視者,瞳子屬腎也。

五臟絕證,略敘梗概而未備也。更當考之《內經》。

又未知何臟陰陽前絕。若陽氣前絕,陰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青。陰氣前絕,陽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赤。腋下溫,心下熱也。

陰氣後竭,則絕證見於陰;陽氣後竭,則絕證見於陽。何者?陽去則陰獨,陰去則陽孤,故彷惶無依,而絕證見也。《靈樞·小針解》曰:五臟之氣已絕於內者,脈口氣內絕,不至,其死也。內氣重竭,無氣以動,故靜。五臟之氣已絕於外者,脈口氣外絕,不至,其死也。陽氣反入,陰氣有餘,故躁。《金匱要略》曰: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寒,上氣,腳縮。五臟氣絕於內者,利不禁,下甚者,手足不仁。此亦其驗也。

第二十章

按:噦且衄者,衛氣久郁,熱力勃發,與胃中氣血相激,而出於竅也。

寸口脈浮大,而醫反下之,此為大逆。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相搏,則為腸鳴。醫乃不知,而反飲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搏,其人即噎。

浮大者,浮緊有力也。表邪宜汗,醫反下之,復虛其內。脈續浮大,此浮大不得為邪在表矣。浮則無血,是傷液也;大則為寒,是傷氣也。氣傷內寒,寒復生氣,氣寒相搏,則為腸鳴,是寒燥內郁,無陽以化也。醫見腸鳴脈大,更謂溫毒內陷,飲以冷水,欲令大汗,豈知汗不得出,而水得寒氣,冷必固結,胃氣愈衰,其人即噎。噎者,呃也,大氣無所發越而上逆也。

按:腸鳴必有腹痛,溫毒內陷亦有此證,故飲冷水以發汗也,以治傷寒則戾矣。一寒中於表,一溫發於里也,水得寒氣,中焦更結,胃氣上下不續,故噎也。

趺陽脈浮,浮則為虛,浮虛相搏,故令氣噎,言胃氣虛竭也。脈滑則為噦,此為醫咎,責虛取實,守空迫血。脈浮,鼻中燥者,必衄也。

是時也,趺陽脈必浮。浮者,內虛也。內之津液愈虛,而氣愈上湧,故令氣噎。浮則傷胃,浮極,故胃氣虛竭也,此寒變也。若趺陽脈滑,是又胃中虛熱蘊結,而為噦矣。此必醫見其寒,而又妄從而溫補之。若此者,忽而責虛,忽而取實。《內經》曰:陰在內,陽之守也。今既妄下以傷陰,而又妄溫之,陰虛而陽無所歸,迫血妄行,未知從何道出。若脈浮,鼻中燥者,必從鼻中出而衄也。

第二十一章

諸脈浮數,當發熱而灑淅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畜積有膿也。此文又見《金匱·瘡癰篇》中。

當發熱者,謂是表邪。風寒傷榮衛也,反但時時灑淅惡寒,或腹內或身中隱隱作痛,而有定處,飲食如常,此非外邪也。又病在血分,不在氣分也。病在氣分則發熱於周身,病在血分則畜積於一處,如內而肺癰胃癰,外而瘡疽是也。

《脈經》、《病源》並作「而反灑淅惡寒」。又曰:欲知其膿已成未成,脈數而緊,膿未成也,緊去但數,膿為已成。

第二十二章

脈浮而遲,面熱赤而戰惕者,六七日當汗出而解。反發熱者,差遲遲,為無陽不能作汗,其身必癢也。

脈浮,邪氣在表也;遲,裡氣衰也;面熱赤,陽氣不能四達而上越也;戰惕,陽氣躍躍欲出而力不能也。六七日邪氣漸退,裡氣漸復,當可汗解矣。反加發熱而無汗者,是裡氣仍未能復,脈且較遲於前。差,頗也。遲為陽氣不足,故不能蒸動津液以作汗也。脈浮發熱,邪氣久徘徊於肌膚之間,怫鬱而不得泄,其身必癢也,此麻桂各半湯證也。

第二十三章

全章重在中焦不治。其上焦怫鬱,

下焦不合,只是帶敘,勿誤作平列看。

寸口脈陰陽俱緊者,法當清邪中於上焦,濁邪中於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潔也,濁邪中下,名曰渾也。陰中於邪,必內慄也。表氣微虛,裡氣不守,故使邪中於陰也。陽中於邪,必發熱頭痛,項強頸攣,腰痛脛痠。所謂陽中霧露之氣,故曰清邪中上,濁邪中下。「法當」二字,直貫至此。言清邪中上,濁邪中下,各賅表裡,非清邪中上即為陽中於邪,濁邪中下即為陰中於邪也。陰氣為慄,足膝逆冷,便溺妄出。表氣微虛,裡氣微急,三焦相溷,內外不通。上焦怫鬱,臟氣相熏,口爛蝕齦也。中焦不治,胃氣上衝,脾氣不轉,胃中為濁,榮衛不通,血凝不流。若衛氣前通者,小便赤黃。與熱相搏,因熱作使,遊於經絡,出入臟腑,熱氣所過,則為癰膿。若陰氣前通者,陽氣厥微,陰無所使,客氣內人,嚏而出之,聲嗢咽塞。寒厥相逐,為熱所擁,血凝自下,狀如豚肝。陰陽俱厥,脾氣孤弱,五液注下。下焦不合,清便下重,令便數難,臍築湫痛,命將難全。

此章文義頗難曉。喻嘉言指為溫熱病證,王孟英因之。竊以脈象及所列諸證測之,確係起於寒濕,非溫毒也。想其人必是房室無度,寒暑不慎,飲食無節,起居不時,內氣久虛,外邪久漬,潰入血分,復感新邪,而發病也。此邪之極雜,病之極深,治之極難者也。下章亦言脈陰陽俱緊而病淺,是在氣分,由表漸入於裡,治之,即由里漸出於表也。此章病在血分,內而臟腑,外而軀殼,無一非邪氣所充塞,治內則遺外,治外則遺內,故衛氣前通,陰氣前通,俱有敗證。當於病未劇時,清內疏外,陰陽兩解,方為合法。然與尋常表裡兩解法又迥別,彼為實邪,為氣分,此則表裡俱病,虛實合邪,著眼宜在中焦不治數語。上有風寒,下有濕寒,上下逼向中焦,中焦鬱結成熱,故用熱治以溫之,則上寒既除,中熱愈熾,而有衛氣前通諸證矣;用寒治以清之,則中熱愈郁,下寒愈深,而有陰氣前通諸證矣。成注隨文衍義,固解經之體宜然,但於義緒,未能提清耳。今既明其大義,復隨文而衍之曰:寸口脈陰陽俱緊者,陰陽,賅尺寸浮沉在內,在法諸緊為寒,當是風寒之清邪中於上焦,濕寒之濁邪中於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潔也,濁邪中下,名曰渾也。上下各有表裡。陰陽,表裡也。里中於邪,其證必內慄也。所以然者,表虛則裡氣不守,而邪得乘間內入也。插一筆,申明清邪中上,亦有里證之故也。表中於邪,其證必發熱,頭痛,項強頸攣見於上也,腰痛脛痠見於下也。所謂陽中濁邪者,以寒濕不必地氣上攻,即霧露亦是也。插一句,申明濁邪中下,亦有表證之故也。故曰清邪中上,濁邪中下也,是上下之表裡皆邪矣。此段敘邪氣中於上下表里之部分與其見證,為全章之前段。陰氣不但為慄也,裡氣不守,邪入日深,旋見足膝逆冷,便溺妄出矣,是陽氣內縮也。因前敘里證未備,補敘二句,所以不連敘於前者,此證非初起與內慄一時齊見,故不與陽證諸初起即見者並敘也。於此,見經文之敘次精矣。若此者,邪從上下四旁攢擁而來,表氣漸虛,裡氣漸為邪氣所束,而鬱結逼急,不得流行,且將化熱矣。上下皆邪則三焦相溷,《內經》曰:升降息則氣立孤危。表裡皆邪則內外不通,《內經》曰:出入廢則神機化滅。邪周於外,臟氣不得四達,但熏積於上焦,從胃口一線而出,口爛蝕齦。此變證之略見於外者,可知中焦不治,以致胃氣上衝,已如此也,由是脾氣不轉,濁氣浸漬胃中,不得升降,是內熱將令血變也。周身榮衛為邪所據,血凝不流,是外寒又令血結也,其勢不可為矣。此段敘邪氣由淺入深,由寒化熱,由氣分據血分,句句在氣機上立論。注意中焦為前後樞紐,是全章中權扼要處也,最宜著眼。治之者,若因外寒而用熱藥以疏外寒,則衛氣前通而小便黃赤。藥之熱與內之熱相結,內之熱因藥之熱為使,以遊於經絡,出入臟腑,藥熱助虐,其氣所過,即為癰膿。以血寒久結,得熱驟開,不能復還原質,故熱觸之而即腐矣。若熱而用寒藥以清內熱,則陽氣厥微,愈不能振,陰不得陽以調和而蒸動之。陽在外,陰之使也,外無所使,腠理愈疏,客氣易人。嚏而出之,聲嗢咽塞,是胃中濁氣全為寒束,略無出路,直上蒸肺。且藥之寒與陽氣之厥相逐,濁熱內擁迫血,血之凝結於內者,不得融散而自下,狀如豚肝矣。夫衛氣前通,是陽自外越,非能通於陰也。陰氣前通,是陰自內陷,非能通於陽也。此時真氣已漓,陰陽表裡不相順接,脾氣孤弱,中氣下陷。前此內熱久蘊,五臟不能藏精,精血久為蒸變,將見五液注下。下焦不合,清便下重,數而且難,是津液隨中氣之陷而下泄矣。津液泄盡,真元即脫,故臍下築動而湫痛以死也。《內經》曰:大氣入臟,腹痛下淫,可以致死,不可以致生,此之謂也。籲!始為外感,終成內傷,怪變雜沓,未死先腐,豈不憫哉!誰之咎哉?此病吾已兩見,皆心力俱瘁人也。時俗指為勞損,實是寒濕雜病最重者,所謂風寒不醒成勞瘵也。其前後見證,一一皆與此合。其脈初起即沉細而緊,或沉而牢,起伏極小,帶數而澀,化熱則變數而滑,指下漉漉不續,最後沉細而滑如電掣,去死近矣。或一年或半年,輾轉床褥,五液注下,臍築湫痛而命盡矣。總因內氣先傷,而寒濕之邪從下焦兜入、直搗元氣巢穴,惉𤜂血分,遂浸淫至於不可為也。若僅清邪中上,不至搖動根株若此。

第二十四章

脈陰陽俱緊者,口中氣出,唇口乾燥,踡臥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到七日已來,其人微發熱,手足溫者,此為欲解。或到八日已上,反大發熱者,此為難治。設使惡寒者,必欲嘔也。腹內痛者,必欲利也。

此寒邪入里,虛陽上越也,亦以其人本寒,故至此,非外邪遽能奪主也。外假熱而真內寒,故見諸證。勿妄治,非謂勿治也。七日八日,乃服驅寒回陽之劑而然,非束手待之也。微發熱,手足溫,真陽漸生於內也。反大發熱,孤陽暴脫,不受熱治也。亦如四逆證服湯後,脈微續者生,暴出者死。寒在上焦之裡則欲嘔,在下焦之裡則欲利,是邪氣與正氣相拒也。治之得法,則緊去人安而病可愈矣。溫脾則嘔停,溫腎則利止。

脈陰陽俱緊,至於吐利,其脈獨不解。緊去人安,此為欲解。若脈遲,至六七日,不欲食,此為晚發,水停故也,為未解。食自可者,為欲解。

不於欲嘔欲利之時,豫為善治,竟至吐利,恐其脈更緊而病不能解也。必緊脈去而吐利止,乃為欲解。若解後脈復變遲,至六七日不欲食,此為余邪續發,無形之寒邪去,而有形之寒水停在也。必使水去胃陽復,食自可者,則全愈矣。

此與上章皆上下表里合邪,外感內傷一齊固結,纏綿不解,而輕重懸殊者。上是邪氣直搗元根,盤踞血分;此是邪在氣分,但內虛不能逐邪耳。治法於上證,宜在初見端倪時,急宣太陽之經氣以疏表,驅下焦之寒濕以鎮下,溫命門之真陽以固元,清上焦之虛熱以保肺,更兼益氣、理氣、養血、和血以建中樞,過膩過燥之品有一不可,宣固溫清之法,又缺一不可也。久服,胸膈漸舒,腰膝漸健,斯其效矣。此則溫中散寒即當奏功,但用藥輕重進退宜有權衡,勿令太過不及,故曰勿妄治也。若徑用表散,即頃刻汗出亡陽矣。

第二十五章

當與第十章戰而汗解義參看。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脈皆至,大煩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擾者,必欲解也。

「病」字是承上章,謂病寒、脈緊也。至六七日,寸口、趺陽、少陰三部脈皆盛至,所謂緊去也,是陽氣內充也。大煩者,陽氣已擁於膻中,急欲透出重陰也。口噤不能言,是寒邪與陽氣相逼於經絡也。其人躁擾,揚手擲足,是陽氣漸達於四肢。《內經》所謂陰出之陽則怒是也。「其人躁擾」句用特筆,是著眼處。若無此,則脈盛而煩,即氣脫於外也,口噤不言,即邪陷於內也。死生所判,須當識此。許叔微《本事方》卷八歸耆建中湯、破陰丹兩方案,與此義同。

若脈和,其人大煩,目重,瞼內際黃者,此為欲解也。

若其人不躁擾者,必其脈緊去,又不過盛而和,是陰陽已平也。大煩者,陽乍開而外發也。目重者,目不欲開,陰欲合而內斂也。二證當先後迭見,非同時並見也。瞼內黃者,中樞已運也,則表裡皆和矣。上節是邪強正盛,力戰而解。此是邪已衰而正漸復,故無口噤、躁擾格鬥之象也。

第二十六章

前兩章為陽虛而傷寒,法重在陽。此與下章陰虛而傷風,法重在陰。

脈浮而數,浮為風,數為虛,風為熱,虛為寒,風虛相搏,則灑淅惡寒也。

浮者,風為陽,邪在表也;數者,所謂出疾入遲,外實內虛也。風在表則生外熱,真氣虛則生內寒,以衛陽為風所累,不能內濟故也。風虛相搏,陰陽不相順接,則外證時時灑淅惡寒也。

按:此人陰虛而傷於風,挾寒而不甚者也。王冰曰:風薄則熱起,熱盛則水乾,水乾則腎氣不營。凡風不挾寒,未有不即化熱者,化熱則如下章所云是矣。

第二十七章

脈浮而滑,浮為陽,滑為實,陽實相搏,其脈數疾,衛氣失度。浮滑之脈數疾,發熱汗出者,此為不治。

此承上章而言,上為外熱內寒,不過風邪鼓煽,陰陽不和,此則表裡皆熱,有陽無陰矣。浮為陽邪,滑為氣實,數疾躁駛也。浮滑而躁駛,溫熱太盛,津液耗傷,衛氣失其常度。得汗而脈靜者生;脈仍躁駛,熱不退而汗常出不禁者,此不治也,以衛氣不能自固而津液將盡也。故凡病脈過指下,滑如電掣,按之即散者死,以其陰盡而陽脫也。

按:上言傷風,此言風溫。風溫,有傷風傳化,有初病即成,未有不由於陰虛者也。「浮滑之脈數疾」句,為本章點睛。滑有陰陽相和,滑而條暢也;有陰中伏陽,緊而搏指,所謂動也;有液脫氣駛,迅如電掣,無正形者,即此數疾是也。

第二十八章

自第十章至此,皆論外感之病,脈之吉凶也。

傷寒,咳逆上氣,其脈散者死,謂其形損故也。

傷寒,咳逆上氣者,常也。《內經》曰:形寒寒飲則傷肺,逆氣而上急。第寒則脈緊,不當散。散者,寬薄浮泛,不見邊際,輕按即無也。肺為嬌臟,或久咳,或內癰,致損其形也,形損則氣無所歸,故脈散而死也。散,《傷寒論》作數,音促,謂脈來並迫,有出無入也。或曰形損即肉脫也,亦通。

按:第十九章五臟絕證,恰與此接,故疑前為錯簡。

卷下平脈法篇第二

平脈法篇章句

平,讀如駢,即辨脈也。蓋三代秦漢之書,有名辨脈,有名平脈,仲景撰用古書,於是取之辨脈者,即名辨脈,取之平脈者,即名平脈,從其目,所以存古也。或謂無病之平脈者,非。

首章四言成韻,《傷寒》、《金匱》中多有此體。而此章《脈經》引為仲景脈法,然則此體皆仲景自作與說者。又謂此章論脈法大義,當為辨脈平脈並言,故有移此章居辨脈之首者,亦有移平脈居辨脈之前者,此皆未深思也。夫平,即辨也。仲景分為二者,或是「辨脈」,古有其書,掇而錄之,仍其舊名。至於「平脈」,或古有其書,或古無其書,仲景輯錄眾書,參以己說,故別為此名,附於後與。

第一章

觀為子條記,是下文諸篇,乃仲景自作也。

問曰:脈有三部,陰陽相乘。榮衛血氣、在人體躬,呼吸出入,上下於中,因息遊布,津液流通。隨時動作,效象形容,春弦秋浮,冬沉夏洪,察色觀脈,大小不同。一時之間,變無經常,尺寸參差,或短或長,上下乖錯,或存或亡,病輒改易,進退低昂。心迷意惑,動失紀綱,願為具陳,令得分明。以韻推之,相乘當作相從。

起二句,以陰陽提綱;次六句,言脈體之源流也;「隨時動作」六句,言脈之隨時不同也;「一時之間」八句,言脈之因病改易也;末四句,問詞。進退,言脈之長短盛衰也。低昂,言前後俯仰,如寸浮尺沉、寸沉尺浮也。

師曰:子之所問,道之根源。脈有三部,尺寸及關。榮衛流行,不失衡銓。腎沉心洪,肺浮肝弦,此自經常,不失銖分。出入升降,漏刻周旋,水下二刻,一周循環,當復寸口,虛實見焉。變化相乘,陰陽相干。風則浮虛,寒則牢堅,沉潛水滀,支飲急弦,動則為痛,數則熱煩。設有不應,知變所緣,三部不同,病各異端,太過可怪,不及亦然。邪不空見,中必有奸,審察表裡,三焦別焉,知其所舍,消息診看。料度腑臟,獨見若神,為子條記,傳與賢人。

自首至虛實見焉,亦言脈體之源流也;易春秋冬夏而言腎心肺肝者,四臟通於四氣也;「變化相乘」八句,言脈之應病也;「設有不應」以下,是進推脈之應病,更無定象,勿謂不應。「中必有奸」,為察脈要訣,洵一篇之綱領也。「漏刻周旋」,詳見《靈樞》及《難經》首章。

第二章

師曰:呼吸者,脈之頭也。初持脈,來疾去遲,此出疾入遲,名曰內虛外實也。初持脈,來遲去疾,此出遲入疾,名曰內實外虛也。

頭者,紀數之名也。《內經》曰:脈之行也,以息往來。故以呼吸為脈之紀也。來去者,氣之出入也。出入者,陰陽血氣之內外也。來疾去遲,是出多人少,則氣聚於外,故外實;來遲去疾,是出少人多,則氣聚於內,故內實。外實者,陰之吸力微,故內虛;內實者,陽之鼓力微,故外虛也。,「初持脈」句宜著眼,蓋察脈之神,全在有意無意之間,惟初持則指下乍來,心無成見,能得其真。若久持,或不免矜心作意,曲委揣摩,而反失其真矣。故診脈久持而心神惉𤜂、真象倘恍者,即宜舉指離脈,洗心凝神,重行按下,以審諦也。此章言診脈須知來去出入、以察其神,洵秘訣也。

第三章

問曰:上工望而知之,中工問而知之,下工脈而知之。願聞其說。師曰:病家人請云,病人苦發熱,身體疼,病人自臥。師到,診其脈,沉而遲者,知其差也。何以知之?表有病者,脈當浮大,今脈反沉遲,故知愈也。假令病人云腹內卒痛,病人自坐,師到,脈之浮而大者,知其差也。何以知之?里有病者,脈當沉而細,今脈浮大,故知愈也。

自臥者,不能坐也。自坐者,不欲臥也。答意蓋言脈而知之,亦多神妙,未可言下也。《千金方》引此文下續云:若不愈者,必死,以其脈與病反也。凡醫者,須察證之盛衰,脈之順逆,如脈順病衰則愈,病甚脈反則死。一死一愈,其機甚微,脈而知之,豈曰下乎?夫四診以望居首,以脈居末者,醫師臨證之次序也。後世昧於脈法者,每藉口於末,此章蓋深闢其說矣。

師曰:病家人來請云,病人發熱煩極。明日師到,病人向壁臥,此熱已去也。設令脈不和,處言已愈。

發熱煩極,有邪氣勝而正氣無主者,是真液受傷也。有正氣盛於內,欲逼邪外出而相爭者,所謂大煩口噤,不能言而躁擾者,為欲解也。方煩熱時氣迫於內,必欲向空而自發揚。今向壁臥,是邪退而神倦,欲自息養也。脈不和者,僅不和而無邪脈也,是陰陽未平也。或曰不和,當作自和。

設令向壁臥,聞師到,不驚起而盼視。若三言三止,脈之嚥唾者,此詐病也。設令脈自和,處言此病大重,當須服吐下藥,針灸數十百處,乃愈。

此與上節皆言望必參以脈也。望不可專恃,明矣。詐病,有試醫者,有因事者,此以言恐之,蓋惡其試醫也。若因事,當別有權衡。

師持脈,病人欠者,無病也。脈之,呻者,病也。言遲者,風也。搖頭言者,里痛也。行遲者,表強也。坐而伏者,短氣也。坐而下一腳《脈經》作膝者,腰痛也。《脈經》無「也」字。裡實,護腹如懷卵物者,心痛也。

此節更言望之為法,止可於診脈時藉以知其病之所苦,而不能知其病之原委與其淺深也。欠者,陰陽相引也。相引,即相和矣。呻者,病也,病當作痛。言遲者,風壅腠理,搏入肺中,呼吸喘粗故也。搖頭言者,痛在上里也。行遲者,寒迫液凝,骨屬不利也。氣出丹田,氣不足,故伏以就之。腰痛,由於裡實,故下一腳以伸其氣,痛在下里也。護腹如懷卵物者,心下牽引而痛也,舊解以裡實屬心痛,大謬。凡痛,有虛有實。實者,其痛脹悶,恆展其肢體以舒其氣;虛者,其痛拘引,恆曲其胸腹以緩其經。況此節大義在觀外以知內,又何得先言裡實耶?

按:《傷寒論》曰: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此言遲為風之義也。

第四章

師曰:伏氣之痛,以意候之,今月之內,欲有伏氣。假令舊有伏氣,當須脈之。若脈微弱者,當喉中痛似傷,非喉痹也。病人云,實咽中病,雖爾,今復欲下利。

痛,即病也,不可與喉中痛牽說。《內經》曰:天地之氣,勝復之作,不形於診也。《脈法》曰:天地之變,無以脈診,此之謂也。故曰:伏氣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內,欲有伏氣。正描摩以意候之,謂某月之內天氣不正,當有伏氣也。假令舊有伏氣,謂伏氣欲發,發必動於經氣,即可診脈而知其發於何經也。若微弱者,少陰之病脈也。少陰當咽痛而下利,故可決其喉中似傷,且將下利也。余經仿此。伏氣不見於脈,前人未經發明究竟,亦非全不見脈,但不能預決其發於何經也。故《難經》曰:溫病之脈,行在諸經,未知何經之動也,各隨其經所在而取之。即此義也。

第五章

問曰:人病恐怖者,其脈何狀?師曰:脈形如循絲累累然,其面白脫色也。

人病恐怖,是病也,非有所見也。脈形如循絲累累然者,肝膽氣索也。膽寒,故常病自恐。《內經》曰:腎肝並小弦,欲驚。又曰:膽虛則恐,如人將捕之。

問曰:人不飲,其脈何類?師曰:脈自澀,唇口乾燥也。

水入於經,其血乃成。水之精化津,津載血以行者也。

問曰:人愧者,其脈何類?師曰:脈浮,而面色乍白乍赤。

愧者,恐與怒並也。脈浮,氣不定也。

第六章

問曰:經說脈有三菽六菽重者,何謂也?師曰:脈者,人以指按之如三菽之重者,肺氣也;如六菽之重者,心氣也;如九菽之重者,脾氣也;如上二菽之重者,肝氣也;按之至骨者,腎氣也。

文本《難經》,注詳《脈簡》,此義診內傷尤切,宜深究之。

假令下利,寸口、關上、尺中悉不見脈,然尺中時一小,見脈再舉頭者,腎氣也。若見損脈來至,為難治。

下利,三部脈伏,惟霍亂有之。久利脈脫,即尺中再舉頭,其能生乎!竊思不見脈,蓋謂三部盛大,不見應病之脈也,惟尺中時一小弱,且見脈再舉頭,頭者,紀數之名也,謂脈來中止,復從首紀也,腎氣不續,因下利而衰也。損脈者,動止頻多,真氣損也。臆說如此,未知合否。文義與上節不續,其第四章之錯簡歟?

第七章

問曰:脈有相乘,有縱有橫,有逆有順,何也?師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名曰縱;火行乘水,木行乘金,名曰橫;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金行乘水,木行乘火,名曰順也。

五行之氣,己強則乘人,己弱則為人所乘,故脈有相乘也。華佗曰:如火病入木,為難治,子不合乘母之逆也。觀於縱橫逆順之名,其虛實難易可睹矣。

第八章

問曰:脈有殘賊,何謂也?師曰:脈有弦緊浮滑沉澀,此六者,名曰殘賊,能為諸脈作病也。諸脈,一作諸經。

弦緊沉澀,陰也,陰盛則人病矣。浮滑,陽也,浮為內虛,滑為內熱。亦有浮滑應指如電掣,按之即散者。《中藏經》以滑為虛,是也。

按:澀脈雖百病所忌,然虛細滑數,勞損已深,脈來時有艱難停止,是內之陰氣猶欲挽留,陰未全絕,即陽未全散。至衛氣奔逸,略無所戀,並此澀象而無之,則短期至矣。此前人所未道也。

第九章

問曰:脈有災怪,何謂也?師曰:假令人病,脈得太陽,與形證相應,因為作湯,比還,送湯,如食頃,病人乃大吐。若下利,腹中痛。師曰:我前來不見此證,今乃變異,是名災怪。又問曰:何緣作此吐利?答曰:或有舊時服藥,今乃發作,故名災怪耳。

脈有災怪,非脈也,病也,亦非病也,乃病人所自作也,謂無妄之災可怪者也。此病家不以情告醫之過也。

第十章

缺冬脈,當是脫簡。

問曰:東方肝脈,其形何似?師曰:肝者,木也,名厥陰。其脈微弦濡弱而長,是肝脈也。肝病自得濡弱者,愈也。

自得者,不改其常也。若但濡弱而無弦,則肝不弦,是無胃氣也。後仿此。

假令得純弦者,死。何以知之?以其脈如弦直,是肝臟傷,故知死也。

但弦而不見濡弱,是肝之真臟也。

南方心臟,其形何擬?師曰:心者,火也,名少陰。其脈洪大而長,是心脈也。心病自得洪大者,愈也。

心脈洪大而長,心為肝子,長者肝脈,子不離母也。諸家只謂浮大而散,是泥於《難經》,而未喻其真也。

假令脈來微去大,故名反,病在裡也。脈來頭小本大者,故名復,病在表也。上微頭小者,則汗出;下微本大者,則為關格不通,不得尿。頭無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來微去大,即所謂來不盛、去反盛也。病在裡者,陰盛也。脈來者,專指來之形勢也,脈之動也。陽氣前至,陰氣後至,故有頭有本。此頭小本大,非陽虛陰實也,乃邪格於表,氣來不能暢達,而鬱於後也,故名復。上,寸口也;微,略也;頭小者,汗出,陽虛不固,故見小弱。下,尺中也;本大者,關格不通,不得尿;陰燥氣浮,故見盛大。《金匱要略》曰:浮者在後,其病在裡,腰痛背強不能行,必短氣而極。即此義也。此於脈來過指之時,分別首尾大小,以決表裡、上下、虛實之病,是診法之極細者。末二句,義似不續。若謂關格不通而頭有汗,是陰氣不得下通,而隨陽氣以上越也,則必脈來上頭大、下本小矣。此節與夏脈不屬,疑是第二章錯簡。

按: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小便不利者,死;下利不止者,亦死。又「太陽篇」 :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注云:少陰證,但頭汗出,則死矣。仲景論頭汗死證止此,其後條解者,即援為本節註腳。蓋寒邪干心,本為賊邪,寒束於外,火鬱於內,其根未拔;火越於上,寒逼於下,則根撥矣。頭小本大,其脈為短,與長相反,是寒水凌心之象也。頭汗不尿,是上竭下厥之候也。

西方肺脈,其形何似?師曰:肺者,金也,名太陰。其脈毛浮也,肺病自得此脈。若得緩遲者,皆愈;若得數者,則劇。何以知之?數者,南方火,火克西方金,法當癰腫,為難治也。

秋,揪也,斂之義也。人氣乍斂,則外不能盛;而炎夏久汗,津液不充,則內不能實。毛浮者,略沉於夏脈,而浮候輕虛如毛,不及夏脈之洪大也。故《內經》曰:秋日下膚。非極浮薄中空,無根如毛之輕也。癰腫脈數,非難治;癰腫在肺,而肺脈數,則難治也。

第十一章

問曰:二月得毛浮脈,何以處言至秋當死?師曰:二月之時,脈當濡弱,反得毛浮者,故知至秋死。 二月肝用事,肝脈屬木,應濡弱,反得毛浮者,是肺脈也。肺屬金,金來剋木,故知至秋死。他皆仿此。

此即《內經》所謂春胃有毛曰秋病,毛甚曰今病。又所謂脈不得胃氣者,肝不弦是也。二月木氣用事,反見金氣,則木氣已微,故至秋死也。不但此也,木氣從水生,脈當兼沉,乃為有根。毛浮者,陰竭無根也。夏陽得令,氣與時順,故猶可持。至秋則氣當內斂,而內無陰以接引之,故不能內濟,而外脫以死也。若更見躁疾,夏即當死,不待秋矣。

第十二章

師曰:脈,肥人責浮,瘦人責沉。肥人當沉,今反浮,瘦人當浮,今反沉,故責之。

李士材書,有謂肥人當浮,瘦人當沉,義各有當。

第十三章

師曰:寸脈下不至關,為陽絕;尺脈上不至關,為陰絕。此皆不治,決死也。若計其餘命死生之期,期以月節克之也。

寸脈,是僅寸有脈也。下不至關,是尺無脈也,故為陽絕於陰。尺脈上不至關,仿此。兩「絕」字,如「極」字之義,謂絕類離群而孤立也。不然上部無脈,下部有脈,是為有根,豈遽曰決死不治耶?蓋凡脈之上下不至關者,有上越下脫,亦有上格下郁,何以別之?察其脈之有神無神而知之。期以月節克之者,月節五行之氣與臟腑五行之氣相感通者也。

第十四章

師曰:脈病人不病,名曰行屍,以無王氣。卒眩僕,不識人者,短命則死。人病脈不病,名曰內虛,以無穀神。雖困,無苦。

王氣,即四時五行之王氣,具於五臟者也。氣當王而不能王,是根株已絕,臟氣不能自主,故將卒眩僕,不識人,不能盡其天年而死也。卒者,不知何時,旦暮不保之意也。五色以候外,五脈以候內。內虛者,內無邪氣也。穀神者,胃氣也。「無」當為「有」,諸家曲說不足信也。果無穀神,猶得曰脈不病耶?

第十五章

問曰:翕奄沉,名曰滑,何謂也?沉為純陰,翕為正陽,陰陽和合,故令脈滑。關尺自平,陽明脈微沉,飲食自可。少陰脈微滑,滑者,緊之浮名也,此為陰實,其人必股內汗出,陰下濕也。《金匱》腎水者,腹大,臍腫,腰痛,陰下濕如牛鼻上汗,其足逆冷,面反瘦。

此反復以釋滑脈之義也。翕,即《論語》翕如之義。《素間》曰:陰陽相過,名曰溜。溜,即滑也。相過者,由沉出浮,由浮入沉,是陽涵陰、陰透陽,脈之來也,自具起伏闔闢之致,故曰滑也。「關尺自平」四字尤為緊要,即陰脈與陽脈同等之緩脈是也。忽浮忽沉,若無正形,但見指下搏擊,便非平脈矣,陽明脈微沉以下是也。陽明脈,關上也。胃中陽氣充足,脈當浮盛,今微見沉,是陽氣漸不充舉矣。飲食自可者,陽未甚衰,自能消穀,而津液有餘,亦即由此,是胃陰漸盛於胃陽矣。少陰脈,尺中也。微滑者,似滑也。似滑者,以其非陰陽和合、關尺自平之滑,而應指堅搏,起伏有力,是緊而能浮,因亦名之為滑也。此陰氣偏實而有餘,故獨尺脈流利搏指也。陰有餘,而陽氣不能升舉而宣行之,則陰氣不攝而下溜,而有股內汗,陰下濕諸證矣。股內陰下,陰氣所行之部,水流濕故也。後世以尺滑主遺濁,是亦陰氣有餘而下溢,陽氣不能升攝也。漏久則陰氣日枯,陽氣日損,飲食日衰,脈且變澀矣。緊而滑者,即動脈也。

第十六章

自首至此,皆論診脈之

法與諸脈之所以然也。

問曰:曾為人所難,緊脈從何而來?師曰:假令亡汗若吐,以肺裡寒,故令脈緊也;假令咳者,坐飲冷水,故令脈緊也;假令下利,以胃中虛冷,故令脈緊也。

此反復以明緊脈之義也。三個假令,自是發凡之例詞,緊脈之原,固不止此,然大義已盡,客寒外襲與虛寒內生而已。汗吐而肺寒,是因汗吐傷陽,以致肺寒也;下利而胃冷,是因胃冷以致下利也。

第十七章

此章揭明榮衛為脈之本,是後七章諸脈主病之根原也。

寸口衛氣盛,名曰高;榮氣盛,名曰章;高章相搏,名曰綱。衛氣弱,名曰惵;榮氣弱,名曰卑;惵卑相搏,名曰損。衛氣和,名曰緩;榮氣和,名曰遲;遲緩相搏,名曰沉。

此明脈之形勢,本於榮衛,示人以察脈、決病之真詮也。前六者,人以不經見而怪之;後三者,人又以習見而忽之。夫衛為葉,榮為根;衛主外,榮主內;衛主脈之浮,榮主脈之沉;衛主脈之勢,榮主脈之形。九者,只是從形勢分見合見處,推見人身陰陽血氣之盛衰。凡診脈者,皆宜識此。衛氣盛者,動勢大也,來盛去衰,氣揚於上,故曰高。榮氣盛者,脈形充也,指下圓實,氣壯於中,故曰章。二者並見,形壯勢大,故曰綱,如網之綱也。衛氣弱者,趯趯而來,去不大也,如有所怯而不敢進,故曰惵。《脈經》曰:脈來牒牒,按之不彈手是也。榮氣弱者,軟而薄也,故曰卑。卑,下也。所謂其脈沉者,榮氣微是也。二者並見,形虛勢陷,脈來短小,故曰損。損,減也,不足之謂也。衛氣和者,不盛不弱,但不得榮氣以斂之,則經絡縱弛,故曰緩。緩者,寬鬆,有散之意焉。榮氣和而不得衛氣以鼓之,則津液壅窒,故曰遲。遲者,濡滯,有澀之意焉。二者並見,緩既重而難舉,遲又怠不欲進,故曰沉。沉,猶陷也,滯也。

按:本篇如首章設有不應一段,與次章論出入,十章論頭本,及此章論榮衛,皆診法中無上妙義也。

第十八章

自此至末,皆言各脈之主病也。脈之主病,原不止此,蓋舉其病之大者言之耳。

寸口脈緩而遲緩則陽氣長,其色鮮,其顏光,其聲商,毛髮長;遲則陰氣盛,骨髓生,血滿,肌肉緊薄鮮硬;陰陽相抱,榮衛俱行,剛柔相搏,名曰強也。

此與下節合,寸口、趺陽以明陰陽血氣強實太過之病變也。此緩而遲,與上章義同,非是榮衛相和也。衛和則緩,緩則陽氣長,而其色鮮,顏光,聲商,髮長,陽主外也。榮和則遲,遲則陰氣盛,而骨髓生,血滿,肌肉緊薄鮮硬,陰主內也。此所謂陰陽相抱、榮衛俱行也。陽剛陰柔,二氣相搏,其人似強,故名曰強也。雖然強矣,滿於中而溢於外,至於色鮮,顏光,肌肉緊薄,未免有肥盛太過壅實之虞矣。

趺陽脈滑而緊,滑者胃氣實,緊者脾氣強,持實擊強,痛還自傷,以手把刃,坐作瘡也。

寸口脈緩而遲,固曰強矣。必趺陽脈亦緩而遲,乃為胃氣如經而無患也。若滑而緊,滑者陽盛,故為胃氣實;緊者,堅實之意也,陰盛,故為脾氣強。胃實脾強,飲食倍進,氣血愈實。本強矣,而又以實益之,是謂持實擊強。本已髓生血滿、肌肉緊薄鮮硬矣,後益者何所容耶?氣血過實必壅,肌肉必見痹痛,其經絡之中悶脹萬狀,必將持刃自傷,如有邪祟,而非祟也。《靈樞》所謂脈氣輩至,即自齧舌、齧腮之類是也。坐如驚沙,坐飛之坐,謂無因而突然也。氣爭於脈外氣分,則棄衣逾垣之事起矣。氣爭於脈中血分,則自齧自刃之災作矣。其厥而卒倒者,氣實內乘臟腑也。故凡色鮮,聲商,肌肉緊薄鮮硬此等,其後病狂、病厥者,吾見屢矣。《金匱要略》曰:脈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實氣相搏,則為卒厥。沉大,即緊之類也。

第十九章

癮疹身癢,是因風不得泄。而曰泄風者,在表而未內陷也。

寸口脈浮而大,浮為虛,大為實。在尺為關,在寸為格。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

此與下節合,寸口趺陽以辨關格也。論曰: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大者,來盛去衰也。血陰氣陽,陰虛陽實則病根於陰,證見於陽。故實者在尺,是陽氣下並而為關實者;在寸,是陽氣上越而為格。關者,陰為陽擾,不得清肅下降也,格者,孤陽獨行,厥氣上逆也。《素問》曰:陰陽不相應,病名曰關格。

趺陽脈伏而澀,伏則吐逆,水穀不化,澀則食不得入,病名曰關格。

寸口浮大,關格之病已見矣。而趺陽之脈亦有關格,與寸口不同。伏者,沉之極也。陽氣衰微,不能鼓動,故胃寒而吐逆,水穀不化也。澀則陰氣鬱結,中焦不暢,故食不得入。趺陽主胃,胃主中焦,中焦不通,則上下亦將隔絕矣,故亦名曰關格。前關格分主上下,此關格止主中焦,今謂之寒膈是也。

脈浮而大,浮為風虛,大為氣強,風氣相搏,必成癮疹。身體為癢,癢者名泄風,久久為癡癩。此文又見《金匱·水氣篇》中。

脈,趺陽也,承上節而言。趺陽脈亦浮大,與寸口同也。趺陽候陽,寸口候陰,陰陽二部皆見浮大,是一身上下氣浮於表矣。氣浮於表者,邪盛於表也。故浮為風虛,風邪耗液而榮虛也;大為氣強,衛為邪鼓而氣強也。風邪與衛氣相搏,其即發者,必成癮疹。身體為癢,癢者名泄風,謂風有所泄也。《內經》曰:外在腠理,名為泄風是也。若久而不泄,侵入榮中,則風與濕相搏,為痂癩矣,疥瘡是也。世謂疥瘡發於脾胃,正與此合。

第二十章

寸口脈弱而遲,弱者衛氣微,遲者榮中寒。榮為血,血寒則發熱。衛為氣,氣微者心內飢,飢而虛滿,不能食也。

此合下節,以明胃陽不足之脈證也。弱者,形無力也;遲者,勢不振也。弱為氣衰,故衛氣微;遲為氣滯,故榮中寒。榮主血,血寒者,衛氣不能內溫也;衛不內溫,則必外越,故發熱。衛主氣,氣微者,榮氣不能內充也:榮不內充,則津涸而氣亢,故心內苦飢,而又虛滿不能食也。

趺陽脈大而緊者,當即下利,為難治。

不能食,則胃氣益虛,而趺陽脈亦必遲而弱,不待言矣。若大而緊,大則為芤,緊則為寒,是不但陽虛於內,而且陰盛於內矣,故當即下利也。陰盛於內,則陽無根而難復矣。故凡病發熱,胸滿,不能食,而又下利,罕能愈者,是噤口利之類也。

第二十一章

寸口脈弱而緩,弱者陽氣不足,緩者胃氣有餘,噫而吞酸,食卒不下,氣填於膈上也。

此合下節,以明胃陽不宣之脈證也。前弱而遲,是陽衰於內;此弱而緩,是陽郁於內。弱者,應指無力,故為陽氣不足。陽氣者,衛外為固,發於肺者也。緩者,脈體柔軟,故為胃氣有餘。胃氣者,水穀之津液,即榮氣是也。榮強衛弱,胃氣不能流通,而陷積於中焦,胃以降為功者也。今陽氣不足,遏其胃氣之外行,是猶瓶之窒其上口,而其下滴水不能漏也,故噫而吞酸,食卒不下。氣填膈上者,胃中濁氣不降而上蒸,使胸中痞滿也。故凡治吞酸不宜用熱藥者,以其非陽虛也。寒濕上盛,陽為所遏,宣導之,斯愈矣。

趺陽脈緊而浮,浮為氣,緊為寒。浮為腹滿,緊為絞痛,浮緊相搏,腸鳴而轉,轉即氣動,膈氣乃下。少陰脈不出,其陰腫大而虛也。

趺陽,為胃之下腧,寒濕填於膈上,脈象變見於寸口。膈氣若下,當診趺陽與少陰矣。浮為氣實,緊為血寒;氣實於外,不能歸根,故腹滿;血寒於經,阻其隧道,故絞痛。此中焦腸胃之證,與噫而吞酸相因者也。浮緊相搏者,氣與寒相逐也。相逐則有時腸鳴,而中焦氣轉矣。中焦氣轉,則上焦氣動,而膈上氣乃下矣。雖然,未可為病愈也。少陰,太谿也。若此脈不出者,是又寒濕之氣下陷少陰,結於陰器,其陰必腫大而虛也。虛者,其中無物,一朝氣上,旋覆消也,此寒疝證也。疝本於肝,今胃陽不運,不能驅除寒濕根株,以致氣上下走而成此證者,蓋胃氣不宣,則肝氣必郁,況寒濕下合那!昔人謂吞酸日久不治,必成臌脹,亦此意也。觀此則治疝,必注意脾胃矣。

第二十二章

寸口脈微而澀,微者衛氣不行,澀者榮氣不足。榮衛不能相將,三焦無所御,身體痹不仁。榮氣不足,則煩疼,口難言。衛氣虛,則惡寒,數欠。三焦不歸其部,上焦不歸者噫而醋吞,中焦不歸者不能消穀引食,下焦不歸者則遺溲。

此合下節,以明身痹之脈證也。《內經》曰:衛氣不為痹,究竟衛氣周行,則身不痹。故仲景必推本於衛氣不行也。《內經》之意謂痹則衛氣別行其道,其慓疾滑利不因痹而阻耳。微者,來去不大也。榮氣不足,則經隧不利,故脈澀。榮氣既滯,而衛氣之力又不足以推蕩之,則二氣不調,失其常度,運行不周,三焦失養。其氣不能滲於身,以溫肌肉充腠理,而身體有痹而不仁者矣。身體既痹,則榮衛更衰矣,三焦更失其職矣。榮屬於心,心液不足,則虛熱內生,故煩而似疼,其狀難言也。衛屬於肺,肺主皮毛,故虛則惡寒。其數欠者,上下氣不相續也。三焦雖是一氣,而各有其部,即各有其職。不歸者,失其常度也。上焦為開,中焦為樞,下焦為闔,皆氣之所為也。既不得其氣,能成其功用乎?故噫而醋吞,諸證見也。

趺陽脈沉而數,沉為實,數消穀。緊者,病難治。

若身痹之時趺陽脈沉而數,沉為內實,內實而數,是真氣不能達於周身,而猶未衰於臟腑也,故消穀。消穀則食入於陰,長氣於陽,而痹可治也。不數而緊則內寒,而真氣不可恢復矣,故難治。一說緊者,沉數而緊也。緊為弦細之名,弦細而數,本為勞脈,在胃經水穀之海,多氣多血,尤不宜如此枯索也,故難治,亦通。

第二十三章

諸證多屬肺癰。肺癰固多成勞損,而勞損不盡由肺癰,則此章之義似當以肺癰為主。四屬斷絕,所謂肺熱葉焦,發為痿躄者也。

寸口脈微而澀,微者衛氣表,澀者榮氣不足。衛氣衰,面色黃;榮氣不足,面色青。榮為根,衛為葉,榮衛俱微,則根葉枯槁,而寒慄咳逆,唾腥吐涎沫也。

此合下節,以明勞損之脈證也。前言微者,衛氣不行,不行者,以其衰也。衛衰面黃者,氣不行則血滯,血滯則色黃;榮微面青者,血不足則膚夭,膚夭則色青;血虛且滯,青黃雜見。榮根衛葉,根里葉表,二氣俱微,表裡俱病,不但面色蒼黃見於外,而且寒慄,咳逆,唾腥,吐涎沫,諸證生於內也。寒慄者,真火不足於三焦,而腎經寒水之氣上犯心包也。咳逆者,寒水之氣上犯於肺也,此衛氣不溫也。唾腥,吐涎沫者,津液上湧也,津液本藉大氣以通行腠理者也。衛衰則榮索,其飲食既不能化津液以充肌膚,其肌腠固有之津液又將日漸內縮,隨逆氣而上出。體瘦甲錯,即由於此,此榮氣不潤也。

趺陽脈浮而乳,浮者衛氣衰,芤者榮氣傷,其身體瘦,肌肉甲錯。浮芤相搏,宗氣衰微,四屬斷絕。

寸口微澀,而見上文諸證,則勞損已成,而趺陽脈必浮而芤矣。浮者,泛泛然而來去無力也,故為衛衰;芤者,按之內虛,故為榮傷。榮傷則無以充肌肉而潤皮膚,必身體瘦而肌肉甲錯矣。謂皴揭,如鱗甲參錯也。浮芤相搏,氣既不能生血,血愈不能養氣,衛散榮敗。宗氣者,榮衛之所合也,積於胸中,以行呼吸而主一身之動靜者也。將見宗氣衰微,呼吸喘促,而四肢斷絕,手足不用,著床不起矣。斷絕者,謂血氣不至其處也。

第二十四章

寸口脈微而緩,微者衛氣疏,疏則其膚空;緩者胃氣實,實則谷消而水化也。谷入於胃,脈道乃行,水入於經,其血乃成。榮盛則其膚必疏。三焦絕經,名曰血崩。

此至篇末,皆以明厥之為病有表虛、裡實、外寒、內熱、乘腑、乘臟之不同也。疏,散也,氣散不固,則力不盛,故脈微而膚空。胃氣實者,濕熱盛也,經絡縱弛,故脈緩。濕熱者,水穀之氣也。谷消水化,故實也。凡人稟賦既偏,則水穀多從偏勝之氣化,而勝者愈勝,弱者愈弱。此人衛氣既疏,故水穀得胃氣之消化偏助榮氣,其榮益盛。榮盛者,體肥也。榮盛而衛氣不足以運之,玄府必疏。氣無所束,而三焦之升降出入者,散而失紀。氣失其紀,則血失其道,何者?氣既外散,即不內充,而血之藉氣推行者,其力微矣,故津液菀為痰涎也。崩,壞也。世謂肥人多痰,又謂肥人多患類中風,即此義也。此節明厥之本起於氣虛血實也,其後則血滯氣壅而病成矣。厥成於陰虛者,津液不足也。此云血實者,非真血實也,痰涎自盛也。

趺陽脈微而緊,緊則為寒,微則為虛,微緊相搏,則為短氣。

前節是厥病主脈,此下趺陽、少陰四節,變脈兼脈也。趺陽脈,候胃脘之陽氣者也。前云胃氣實,趺陽脈亦必緩,可知矣。若微而緊,是氣本虛而血又寒。寒則血凝,氣不能運。呼吸短氣,是不但在表之衛氣不足,而在裡之宗氣亦不足矣。宗氣者,大氣之行呼吸,主持一身之氣機闔闢者也。

少陰脈弱而澀,弱者微煩,澀則厥逆。

少陰脈,候腎中真陰真陽之元氣者也。弱者,真陰虛而生內熱,故微煩,煩則有眩冒之事矣。澀者,脈道不通而氣不接續也,故厥逆。厥逆者,四肢時時逆冷也,是氣機愈不利而外寒內熱之勢成矣。合上節觀之,始因血寒而氣不運,繼因氣鬱而內化熱。《內經》曰: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郁久,則發暴。而又血凝經隧,使不得循其正道,逼迫交爭,有不令人卒厥者乎?

趺陽脈不出,脾不上下,身冷膚硬。

不出者,伏而無脈也,是其氣機已窒。脾澀不通,氣不上下矣。身冷膚硬,所謂屍厥也。

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胸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下,熱歸陰股。與陰相動,令身不仁,此為屍厥,當刺期門、巨闕。西醫略論云:股陰動脈略與腎囊相對。

不至者,沉細不能應指也。腎氣者,真陰之氣也。真陰微少,則真陽無所涵養依戀,而精血奔,氣促迫,上人胸膈。胸膈者,宗氣之部也。下焦虛陽之氣逼迫上焦,則宗氣不得調暢,呼吸短促,有升無降,且血隨氣升,亦結於心下而不散矣。血,即痰涎之類也。《內經》謂大怒氣逆,血菀於上,使人薄厥,亦此義也。宗氣與血結聚心下,陽氣之促迫上奔者,既不能上通,又不能四達,因退下而熱歸陰股。不行於陽,只動於陰,是血並於上,氣並於下,上實下虛,心迷無知,而身不仁矣。扁鵲之治虢太子,即其事也。原注曰:刺期門者,以通心下結血;刺巨闕者,以行胸中宗氣。

首節言氣虛血實,厥之本也;次二節血實氣壅,由寒化熱,厥之機也;此二節氣窒氣亂,厥之成也。

寸口脈微,尺脈緊,其人虛損多汗。知陰常在,絕不見陽也。

寸為陽,微者,陽氣衰;尺為陰,緊者,陰氣盛。是其人內之真陽虛損,而外之衛陽又不能自固,而多汗以泄之。有陰無陽,故其脈如此。

凡人陰陽血氣有偏實者,固必有偏虛。厥之為病,究不成於偏虛而成於偏實。偏實者,非陰氣也,陽氣積於一偏而無所泄,乃逼迫妄行而卒倒。此尺緊多汗,只是陽虛陰實,且汗多氣泄,亦為虛損,不為厥也。故竊疑與前後論厥諸文不續也。意者,言陰實而陽有所泄,即至妄泄成損,亦不成厥,以反證厥之成於偏實耶。

寸口,諸微亡陽,諸濡亡血,諸弱發熱,諸緊為寒。諸乘寒者,則為厥,鬱冒不仁,以胃無穀氣,脾澀不通,口急不能言,戰而慄也。

諸,賅詞,皆也,但也。言三部九候,皆但見此,不雜和他脈也。微者,來去不盛也,故為亡陽;濡者,浮而應指無力也,按之即芤,故為亡血;弱者,緩之甚也,形體縱弛而無所斂,是陰虛也,故發熱;緊者,斂之甚也,陰盛而不得陽以和之,故為寒。諸,賅微濡弱而言也。寒,即緊也。言其人平日脈見微濡弱,是為內虛而亡陽亡血,發熱,氣血有妄行之勢矣。忽乘之以寒,而脈見緊,是遏其氣血之妄行者,使積於一偏而鬱而不宣也,故遂厥而鬱冒不仁矣。所以然者,由於胃無穀氣,津液不充,脾澀不通,氣機不利,故外寒乘之,即陽結於內,陰肆於外,而口急不能言,戰而慄也。此節蓋總束前文,以明厥之起於內虛,成於內實。其所以由虛變實,由於中焦不能健運也。然則厥病並非內寒,治厥者,但宣上焦之陽,開中焦之郁,鎮下焦之逆而可矣。

《靈樞·脹論》曰:衛氣之在身也,常然並脈循分肉,行有逆順,陰陽相隨,乃得天和,五臟更始,四時循序,五穀乃化。然後厥氣在下,營衛留止,寒氣逆上,真邪相攻,兩氣相搏,乃合為脹也。《素問·調經論》曰:氣血以並,陰陽相傾,氣亂於衛,血逆於經,血氣離居,一實一虛。血氣相失故為虛焉,血與氣並故為實焉。氣之所併為血虛,血之所併為氣虛,血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矣。是脹與厥皆氣之實而逆也,非虛而脫也。自臟腑而逆向外則為脹,自經絡而逆向內則為厥。逆者,脈氣並至也。曰逆、曰並、曰搏、曰爭、曰菀、曰薄、曰煎,曰張、曰亂,皆厥之情也。明乎此,而厥之是實非虛,昭然若揭矣,氣機乍窒而停故也。若虛而脫者,直謂之脫,不名厥也。故古人凡於氣之逆而亂者,皆謂之厥,未聞虛損亦謂之厥也。

問曰:濡弱何以反適十一頭?師曰:五臟六腑相乘,故令十一。

此因上節而推論也。濡弱既各有主病矣,何以反通十一頭,俱宜兼濡弱耶?適,猶通也,宜也。頭者,紀數之名,今謂之項,古謂之首。乘者,交和之義也。答言此是五臟六腑之本氣自相乘,所謂胃氣也,與正氣虧虛、病脈之濡弱,自不同耳。須重讀五臟六腑,意自顯然。

問曰:何以知乘腑?何以知乘臟?師曰:諸陽浮數為乘腑,諸陰遲澀為乘臟也。

乘腑乘臟,厥之所以辨吉凶也。諸陽諸陰,以部位言,寸也、浮也、趺陽也,為諸陽;尺也、沉也、少陰也,為諸陰。浮數為陽脈,見於陽部,其氣有外達之機,故乘腑即愈。遲澀為氣血兩虧,陰脈見於陰部,其氣有內熄之勢,故乘臟者危也。蓋氣機不轉,始厥而繼脫矣。

此上七章,固合寸口、趺陽、少陰三脈以決病矣。要之,寸口自為各病主脈,且趺陽、少陰脈變,寸口脈必無不變。所以偏診者,欲藉旁證以審真耳。《內經》曰:氣口獨為五臟主。不亦宜乎。

按:二篇大義,是統冠《傷寒》、《金匱》兩書,非專以《傷寒》也。故「辨脈」所論,乃外感傷寒之事;「平脈」所論,乃內傷雜病之事。即如「辨脈」次章之論陽虛惡寒、陰虛發熱,九章之論亡血失精,二十一章之論癰膿,皆以其脈與證有似傷寒,而因以辨其疑也。「平脈」之論膈、論痢、論疝、論痹、論厥,詞旨顯然。而前賢之注,索隱鉤深,卒未有肯指明何病者,豈以道破便著滯相而不靈耶?仲景果何為作此惝恍無據之文也,且篇中多合寸口、趺陽以論斷一病,前賢每離二脈而各類之,讀之殊覺事理乖隔不全矣。宜其不能一一指明也,矇昧千秋,莫此為甚。不揣狂愚,僭為揭出,理不必深,但期徵實,論不必高,但求適用,知我罪我,聽之而已。

又按:拙注用意,固欲上協經旨,下徵實事,不涉空談也。獨「平脈」第十七、十八章經文明言:榮和衛和,陰陽相抱,榮衛俱行。注乃謂非榮衛相和,不免可疑,謹再申之。蓋經文措詞以不盛不衰為和,和,即平也;相抱,幸其未離也;俱行,幸其無滯也,非合同而化之義也。《傷寒論》曰:病常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榮氣和者,衛氣不共榮氣和諧也。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若以後世文理律之,豈有衛既不與榮和,而反得謂之榮和者耶?此經義之可據也。每診身體肥健者,其脈往往指下通長圓潤,非緩也耶。其起伏也,自沉從容上浮,自浮從容下沉,非遲也耶。其人一生無病,有病即死,恆多短命,罕至五十歲者。七年之內已診四人,此人事之可據也。推原其故,榮衛果是相和,方脈未動之頃,指下當不見脈之圓管,既見圓管,即是脈中脈外氣不相貫矣。又其來也,似不能極頂,其去也,似不能極底,起伏從容,實怠緩也。只因榮衛兩平,不相軒輊,不相傾軋,故直謂之和耳。其實各行其道,兩不融洽,已隱有渙散之機矣。其死多在四十後者,經曰: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故一旦或因憂思,或因勞倦,或飲食傷重,或六淫感深,以致兩邊輕重稍偏,即豁然潰決,不可收拾矣。此等人多是肉堅骨重,色鮮潤而有浮光,聲粗雄而少餘韻。經旨人事,尤堪互證矣。至於手刃作瘡,乃以強益強,濕熱增長,氣血沸騰,此榮衛搏激之事也。即如遍身脹癢,抑搔不止,皮破血出;又如癰疽漫渙,不能作膿;或流清汁,以致於死,皆其類也。經特言其暴者。

又按:「辨脈」第十五章:「以少陰脈弦而浮才見,此為調脈,故稱如經也」。注言未曉。今伏思之:當是以「少陰脈弦」,句;「而浮才見」,句;此為調脈,句。蓋少陰下利,脈當微弱。今脈乃弦,而其弦又僅於浮分才見之,此因下利微泄下焦之陽,而真陰未動,本經沉分之脈自調也。第十六章:「榮衛內陷,其數先微,脈反但浮,其人必大便硬,氣噫而除」一節,注中詞義未暢,謹再申之。經蓋推原表證妄下,榮衛內陷,其脈未遽數也,而先見微,其微復只見於浮。反,復也。但,只也。始終,只如此也。便硬氣噫,津虛氣結而痞也。又云:「本以數脈動脾,其數先微,故知脾氣不治」者,是申明數則動脾之義,正以其數先微故也。下乃歸到正面云:「今脈反浮,其數改微」者,謂今脈仍舊是浮,而其象已數而改微矣。此津液不復,虛陽外並,故曰邪氣獨留也。合觀全文,脈在浮分,始終未改,只因氣陷於內,而浮先見微,氣復於表,而浮又變數耳。便硬氣噫,是先浮微之見證。「心中則飢」以下,是今浮數之見證也。大抵太陽病妄下,有下利不止者,有大便反硬者,二者皆有寒有熱也。利家,其初為協熱,謂驅抑其熱而下也;其繼或傳太陰而脈沉遲,或傳少陰而脈沉細,是熱盡而寒矣,必其人陽氣不盛故也。有傳為熱利而便膿血者,必其人陽盛而又有濕故也。硬家,其初為結胸,為痞氣,是氣不隨津液俱下,而結於上中焦也。其繼或傳陽明內實,或傳本經畜血,由燥轉熱矣,必其人陽盛故也。此節論脈,始終見浮,是陽氣未肯全伏,故津液未得遽還,虛陽遽還於表,脈變見數也。結末「惡瘡」一語,可想見其氣強血熱之概矣。寒實結胸,必其人陽氣不盛而又下藥太寒,藥去寒在,氣津交沍。若不利者,再以熱藥下之;若下利不止者,當死。救之之法,熱固之劑佐以宣通氣化,如四逆白通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