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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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脈語

作者
吳昆
朝代

自序

脈者指下之經綸也,斯而或昧,輕則系病之安危,重則關人之生死,誠不可不語者。自六朝高陽生偽叔和而著《脈訣》,脈之不明也久矣。余幼慕是術,竊有憫焉。敬業之餘,每以《素》《難》《靈樞》《脈經》《甲乙》,及長沙、河間、東垣、丹溪之書間閱之。越十年,以舉子業不售,里中長老,謂余曰:古人不得志於時,多為醫以濟世,子盍事醫乎?奚拘一經為也。余於是投舉子筆,專岐黃業,乃就邑中午亭余老師而養正焉,居三年,與師論疾,咸當師心,師勉余友天下士。嗣是,由三吳,循江浙,歷荊襄,抵燕趙,就有道者師事之焉。或示余以天人貫通之道,或示余以醫儒合一之理,或示余以聖賢之奧旨,或秘余以家世之心傳,其間講求脈理,出入岐黃者,未常乏人。然,童而習之,白首不達者,又不可以枚舉而數計矣。嗚呼,一指之下,千萬人命脈所關,醫家於此而懵焉,是以人為試耳,世之疲癃殘疾,將安賴之。於是,以孤陋之聞,集成語錄二篇,以告同志,雖未敢以為可傳,然楊園之道,倚於畝丘,是亦行遠升高之一助云爾。

參黃子 吳昆鶴皋氏撰

卷上

下學篇

取脈入式

醫家取脈,常以平旦之際,取手太陰肺經。掌後高骨名曰關,關之前名曰寸,關之後名曰尺。浮以取表,沉以取里,中以取胃氣。寸部法天,候胸以上至頭之有疾也;關部法人,候膈以下至臍之有疾也;尺部法地,候臍以下至足之有疾也。左脈候左,右脈候右,兩手皆然。病者危迫,則勿以平旦為拘,雖一日三診之。

寸關尺義

從魚際至高骨,卻行一寸,因名曰寸。去尺澤一尺,因名曰尺。界乎尺寸之中,因名曰關。

六部所主

左寸主心與小腸,左關主肝與膽,左尺主腎與膀胱;右寸主肺與大腸,右關主脾與胃,右尺主腎與命門。諸家脈訣,皆以三焦合於右尺,於理為悖,辯在下集。

五臟浮沉

與皮毛相得者,肺脈也;與血脈相得者,心脈也;與肌肉相得者,脾脈也;與筋相得者,肝脈也;與骨相得者,腎脈也。

取脈有權

輕以取腑,重以取腑,諸陽脈為腑,諸陰脈為臟。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浮亦有臟,沉亦有腑,取脈有權,不可執也。

五臟經脈

經脈者,常脈也,平人無病之脈也。心脈浮大而散,肺脈浮澀而短,肝脈弦長而和,脾脈緩大而敦,腎脈沉軟而滑。醫者一呼一吸,病者脈來四至五至,是皆平人無病之脈也。

五臟病脈

凡肝弦、心洪、脾緩、肺毛、腎石,俱要中和。太過固病,不足亦病,太過者,脈來強實是也,病在外;不及者,脈來虛微是也,病在中。

五臟死脈

脈來前曲後踞,如操帶鉤,曰心死,脈來堅勁,如新張弓弦,又如循刃,曰肝死;脈來堅銳,如鳥之喙,如鳥之距,如屋之漏,如水之流,介然不鼓,曰脾死;脈來如物之浮,如風吹毛,曰肺死;脈來發如解索,辟辟如彈石,曰腎死。凡此皆真臟之脈,無胃氣以和之,故謂之死。

諸脈狀主病

《脈經》論脈,大都二十四種。今不拘其數,凡所常論者,悉備於後。

浮 自皮膚之上得之,曰浮。陽也,金也,為病在表。浮而緩,曰風。浮而緊,曰寒。浮而虛,曰暑。浮而澀,曰霧露。浮而滑,曰風痰。浮而有力,曰表實。浮而無力,曰表虛。浮而數,曰表熱,有瘡癢。浮而遲,曰表寒,喜近衣。浮而促,曰表有癰疽。瘦人得浮脈,三部相得,曰肌薄。肥人得之,未有不病者也。

沉 自肌肉之下得之,曰沉。陰也,水也,為病在裹。為積,為疝,為恐懼,為腰痛,為水蓄。沉而實,曰積。沉而虛,曰少氣。沉而緩,曰濕。沉而濡,曰水。沉而數,曰裹熱,身腫,曰陽水。沉而遲,曰裹寒,身腫曰陰水。傷寒陽證兩寸沉,曰難治。平人兩寸沉,曰無陽,必艱於壽。

遲 醫者一呼一吸,病者脈來三至,曰遲。二至、一至,則又遲也。若二呼二吸一至,則遲之極矣,陰脈也,為陽虛,為寒。觀其遲之微甚,而寒為之淺深,微則可治,甚則難生。乍遲乍數曰虛火。

數 醫者一呼一吸,病者脈來六至,曰數。若七至、八至,則又數也。九至、十至、十一至、十二至,則數之極矣,陽脈也,為陰虛,為熱。七至曰甚,八至已為難治,九至以上,皆為不治。脈來數而堅,如銀釵之股,曰蟲毒。若嬰童純陽之氣,則七至、八至又其常也,不在大人之例。

滑 脈來如珠之斡旋,曰滑。陽也,土也。為實、為下,為陽氣衰。滑而收斂,脈形清者,曰血有餘。滑而三五不調,脈形濁者,曰痰也。右關滑,曰有食積。婦人尺內滑,曰有孕。兩寸滑,曰痰火。一手獨滑,曰半身不遂。

澀 脈來如刀刮竹皮之狀,曰澀。陰也,金也。為霧露,為血枯,為精涸,為盜汗,為心痛,為不仁。浮而澀,曰表惡寒。沉而澀,曰裹燥涸。兩寸澀甚,曰液不足。兩關澀甚,曰血不足。兩尺澀甚,曰精不足,必艱於嗣。

緊 狀如轉索,勁急曰緊,陰陽相搏也。為寒,為痛,為筋攣,為中惡。緊而洪,曰癰疽。緊而數,曰中毒。緊而細,曰疝瘕。緊而實,曰內脹痛。緊而浮,曰傷寒。緊而澀,曰寒痹。緊而沉,曰寒積。

緩 狀如琴絃久失更張,縱而不整,曰緩。陰也,土也。為病不足,為風,為表虛。與遲脈不同,遲以數言,緩以形言,其別相遠矣。若脈來不浮不沉,中取之,從容和緩者。脾之正脈也。浮而緩,曰衛氣傷。沉而緩,曰榮氣弱。諸部見緩脈,皆曰不足,謂其不鼓也。

虛 脈來有表無里,曰虛。為暑,為腸癖,為陰虛,精氣不足。左寸虛,曰驚悸。右寸虛,曰喘息。左關虛,曰肝衰。右關虛,曰脾弱。兩尺虛,曰腎怯,兼澀者必艱於嗣。

實 中取之、沉取之,脈來皆有力,曰實。陰中之陽也,土也,為病在裡。實而靜,三部相得,曰氣血有餘。實而躁,三部不相得,曰裹有邪也,當下之。若一部獨實,必辨臟腑而責之,婦人尺中實,曰有孕。

小 脈形減於常脈一倍,曰小。《脈經》首論脈形二十四種,有細而無小,今之小即古之細乎。陰也,病為不足,若無病人,兩手三部皆小,往來上下皆從,此稟質之清,不在病例。若一部獨小、一手獨小,曰病。乍在乍小,曰邪祟。諸部小而急,皆曰疝瘕。

大 脈形加於常脈一倍,曰大。陽也。若得病而脈始大,或久病而脈暴大,此為邪盛,經曰大則病進是也。若平人三部皆大,往來上下自如,曰稟質之厚,亦不在病例。若一部獨大、一手獨大,斯可以占病矣。

長 過於本位,相引,曰長。陽也,木也。長而軟滑,曰氣治。長而堅搏,曰氣病。上部主吐,中部主飲,下部主疝。長而洪,曰癲狂病。長而搏,曰陽明病。女人左關獨長,曰淫欲,男人兩尺修長,曰多春秋。

短 不及本位,來去乖張,曰短。陰也,金也。上不至關,曰陽絕。下不至關,曰陰絕。乍短乍長,曰邪祟。寸短曰頭痛,關短曰宿食,尺短曰脛冷。過於悲哀之人,其脈多短,可以占氣之病矣。

芤 脈來形大,如蔥,按之中央空、兩邊實,曰芤。陰去陽存之脈也,主上下出血,遺精盜汗,各隨所在而論之。或云芤、草名,似蔥而有指按之形。斯脈似之,因以得名。

伏 脈形潛隱於骨間,曰伏。陰也,水也。為積聚,為疝瘕,為少氣,為憂思,為痛甚。伏而數,曰熱厥,亢極而兼水化也。伏而遲,曰寒厥,陰極而氣將絕也。

洪 猶洪水之洪,脈來大而鼓也。若不鼓,則脈形雖闊大,不足以言洪,如江河之大。若無波濤洶湧,不得謂之洪。陽也,火也,病則為熱。洪而有力,曰實火。洪而無力,曰虛火。洪而急,曰脹滿。洪而滑,曰熱痰。洪而數,其人暴吐,曰中毒。諸失血遺精,白濁盜汗,脈洪曰難已,傷寒汗後脈洪,曰死。

軟 亦作濡。脈來按之無力,如水上之浮帛,曰濡。陰陽俱損之脈也。為中濕,為自汗,為冷,為痹。兩寸濡,曰陽虛,無氣以息。兩關濡,曰中虛,脾胃有虧。兩尺濡,曰濕甚,病為泄瀉。

弦 絃同。脈來如按琴瑟弦,曰弦。陰中之陽也,木也,為病在肝,為寒在少陽。有偏弦,有雙弦。偏弦者,脈來弦而欹斜也,為流飲作痛;雙弦者,脈來如引二線也,為肝實,為痛,若單絃,只一線耳。弦而激,曰怒。弦而浮,曰外感風。弦而數,曰熱生風。弦而搏,曰飲。弦而急,曰疝。弦而沉,曰肝氣。弦而乍遲乍數,曰虛。

弱 軟之甚也。自《脈經》而下,軟、弱各言其狀,其實幾希之異耳。陰也,為陽虛恐怖。此氣血不足,久病羸弱之人多有之。

微 脈來極細而軟,或欲絕、若有若無也,陰也。諸部見之,皆曰不足,近死之脈也。兩尺微,曰下痢逆冷。

動 脈來厥厥動搖,曰動。陽也。其脈多見於關上,陰固於外,陽戰於內,故有此脈,陰陽之乖戾可知矣。為痛,為驚,為崩脫,為瀉痢,見於寸者為陽,為陽,陽動則發汗。見於尺者,為陰,陰動則發熱。

革 按之如鼓皮,虛大而堅,曰革。牢之別名也,謂之牢者,牢守其位,不上不下也。陽也。此精血遺亡而氣獨守,故主半產漏下,男子遺精。若中風而得之者,陰虛而風勁也。感濕而得此者,土亢而風木承之也,此之謂無胃氣,經曰:脈不往來者,死。斯脈之謂乎。

促 數,時一止,曰促。有斷促之義,陽脈之極也,陽盛而陰不能和之,故有此脈。為氣結,為癰疽,為狂為怒,漸退者生,漸進者死。

結 遲,時一止,曰結。有結滯之義,陰脈之極也,陰盛而陽不能入之,故有此脈。為癥結,為寒氣。張長沙謂,結促皆病脈,則近於死可知矣。

代 《脈經》曰:脈五來一止,不復增減,經名曰代。七來一止,不復增減,亦名曰代。然則,代者止而有常,如四時更代而不失其常也。後人以脈來止而難回曰代。本臟氣絕,他臟代之曰代,夫止而難回,即是止耳,何以言代?本臟氣絕,則他臟必相因而病,代之之說亦難通。學者宜以《脈經》為定論。陰陽驟損之脈也,為氣血虧壞,元氣不續。孕娠三月者多有之,霍亂之候亦有之,此病脈也。他病得此脈者,正死不疑。

散 脈來渙散不聚,曰散。陽也,火也,夏令之脈也。非其時而得之者,血亡而氣欲去也。散而滑者為妊娠,心部散曰心多喜。

毛 脈來浮澀,類羽毛也。金也,為病與澀脈同。

鉤 脈來前曲後鋸,如帶鉤也。上古論脈,稱鉤而不稱洪,古之鉤,其今之洪乎。

石 陽至而絕,曰石。腎之危脈也,水絕不能濟火,故有此脈。

溜 脈來如水之溜,曰溜。陰陽和平,無相勝負之脈也,其即滑而清之謂乎。

疾 即數也。所謂躁者亦疾也,所謂駃者亦疾也。

怪脈類

世論怪脈,大都八種,今稽於經,殆不止此,悉著於後,以廣學者之見聞。

湧泉 一名沸釜,脈在筋骨間,湧湧而至,如泉之湧出。

浮合 脈來後至者反凌乎前,如浮波之合也。

彈石 脈在筋骨間,劈劈然而至,如石之彈指也。

雀啄 脈連來三五下,且堅且銳,如鳥之啄也。

屋漏 脈來良久一滴,濺起而無力也。

解索 脈來如亂繩初解之狀,散亂之意也。

魚翔 脈來浮中間一沉,如魚之出沒也。

暇遊 脈來沉,中間一浮,如暇之動靜也。

偃刀 脈來一絲堅勁,如循鋒刃之芒也。一名循刃。

轉豆 脈來形大,且短、且堅、且澀也。一名泥丸。

火新 脈來如火新燃之狀,隨起隨滅也。

散葉 脈來如散落之葉,不常其狀也。

省客 脈來如省問之客,旋覆去也。

交漆 脈來左右不至,如絞漆之下,嫋嫋然而交也。

橫格 脈來橫阻,如木之橫格於指下也。

弦縷 脈來細而直也,此亦偃刀之別名。

委土 脈來如委頹之土,頑而虛也,此亦革之別名。

懸雍 雍,癰同,脈來如懸贅之癰,丸丸左右彈而根不動也。

如丸 脈來滑,不直,手按之不可得也。

如舂 脈來極洪極實,如杵之舂也。

如喘 脈來如喘人之息,有出而無入也。

霹靂 脈來靜,時忽鼓數下而去,如霹靂之轟空也。

關格 人迎四盛以上為格陽,寸口四虛以上為關陰。

覆溢 脈來沖逆,溢上於魚際,曰溢,脈來洪滑,陷入於尺中,曰「覆」,亦曰關格。

以上諸脈,古稱死候,苟至於此,雖上工無所用其技。

婦人脈法

婦人尺脈常盛,而右手脈大,皆其常也,若腎脈微澀與浮,或肝脈沉急,或尺脈滑而斷絕不勻,皆經閉不調之候。

婦人尺脈微遲為居經,月事三月一下。

婦人三部浮沉正等,無他病而不月者,孕也,尺大而旺亦然。左尺洪大滑實為男,右尺洪大滑實為女。

體弱之婦,尺內按之不絕,便是有子。月斷日多,六脈不病,亦為有子。所以然者,體弱而脈難顯也,《脈經》曰:三部浮沉正等,按之無絕者,妊娠也。何嘗拘於洪滑耶?「陰搏陽別,謂之有子」,搏、伏而鼓也。陰搏者,尺中之陰搏也,是陰中有別陽,故謂有子。妊娠初時寸微尺數,按之散者,三月也。按之不散者,五月也。

婦人經斷有軀,其脈弦者,後必大下,不成胎也。

妊娠七八月,脈實牢強大者,吉;沉細者,難產而死。

《脈經》曰:左手沉實為男,右手浮大為女。左右手俱沉實,猥生二男;左右手俱浮大,猥生二女。《脈經》之所論,止於二男二女而已,若三男三女,一男一女,皆未之及也。《脈訣》雖有縱橫順逆之論,於理難通,是固高陽生之私言耳,戴同父非之,是也。然則三男三女,一男一女,聖經未有明言,後學亦不必強為之說,若曰知之,必是遇長桑君,飲以上池之水,能視垣一方人者,斯可矣。吾則不能為妄語以誑世也。

婦人陰陽俱盛,曰雙軀。若少陰微緊者,血即凝濁,經養不周,胎則偏夭,其一獨死,其一獨生,不去其死,害母失胎。

女人得革脈,曰半產漏下。得離經之脈,曰產期。離經者,離乎經常之脈也,蓋胎動於中,脈亂於外,勢之必至也。

新產傷陰,出血不止,尺脈不能上關者,死。

婦人脈平而虛者,乳子也。

婦人帶下,脈浮,惡寒,漏下者,不治。

婦人尺脈微弱而澀,少腹冷,惡寒,年少得之為無子,年大得之為絕產。

小兒脈法

小兒三歲以下,看虎口三關,初為風關,次為氣關,末為命關,以男左女右為則。紋色紫曰熱,紅曰傷寒,青曰驚風,白曰疳,淡黃、淡紅曰無病,黑色曰危。在風關為輕,氣關為重,命關為危。及三歲以上,乃以一指取寸關尺之處,常以七至為率,加則為熱,減則為寒,皆如大人診法。

小兒脈亂,身熱汗出,不食,食即吐,多為變蒸。

小兒四末獨冷,股慄惡寒,面赤氣洶,涕淚交至,必為痘疹。

諸病宜忌脈

中風 宜浮遲,忌急數。

中惡 宜浮緩,忌堅數。

中毒 宜洪大而遲,忌細微。

傷寒 未得汗,宜陽脈,忌陰脈;已得汗,宜陰脈,忌陽脈。溫病同。

咳嗽 宜浮濡,忌堅急弦小。

腹脹 宜浮大,忌沉小。

下利 宜沉細,忌浮大。

癲狂 宜實大,忌沉細。

消渴 宜數大,忌虛小。

水病 宜浮大,忌沉細。

上氣 宜伏匿,忌堅強。

霍亂 宜浮洪,忌微遲。

脫血 宜陰脈,忌陽脈。

腹痛 宜沉細,忌弦長。

心病 宜浮滑,忌短澀。

頭目痛 宜浮滑,忌短澀。

喘急 宜浮滑,忌短澀。

金瘡 失血太多,宜細微,忌緊數。陰脈不能至陽者死。

墮傷 腹脹,內有蓄血。宜堅強,忌小弱。

痹痿 宜虛濡,忌緊急。

癥積 宜沉實,忌虛弱。

新產 宜沉滑,忌弦緊。

帶下 宜遲滑,忌急疾。

䘌蝕 宜虛小,忌緊急。

卷下

上達篇

脈位法天論

聖人以左寸為心,左關為肝,左尺為腎,右寸為肺,右關為脾,右尺為命門者,法乎天也,非聖人之私也。蓋天之北為坎,南為離,東為巽,西為兌,包乎外者為乾,居乎中者為坤。人生與天地相似,左手天之東也,巽在焉,巽為木,故肝木居乎左關。左關之前為心者,法南之離也;左關之後為腎者,法北之坎也。右乎,天之西也,兌位在焉,兌為金,金者肺。《易》曰:乾為天、為金。是肺為金而有乾象,故居右寸而位乎高。右關為脾者,脾為坤土,奠位乎中,以之而承乎肺下,此天高地下之義,乾坤象也。右尺為命門,命門者,火也,以水位而位火,此一陽生於二陰之義,正所以成坎也。向非與天地相似,聖人安得以是而垂法哉。

大小腸脈在兩寸間

岐伯曰:尺內兩旁,則季肋也,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鬲;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前以候前,後以候後。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小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友人讀《內經》至此,問於余曰:如經言之,則大小腸亦小腹中之物,其脈當於尺裡取之矣,世皆取之於兩寸,何也,毋乃為高陽生《脈訣》所惑歟?曰:非也,蓋嘗考之《靈樞》《難經》《脈經》矣,《靈樞》以小腸之脈絡於心,大腸之脈絡於肺,故於兩寸取之,亦宜。十難曰:假令心脈急甚者,肝邪干心也;心脈微急者,膽邪干小腸也。是越人亦嘗於兩寸取大小腸矣。《脈經》曰:左手關前寸口,陽絕者無小腸脈也,陽實者小腸實也。右手關前寸口,陽絕者無大腸脈也,陽實者大腸實也。是《脈經》亦嘗於前寸取大小腸矣,豈後人私見哉。蓋岐伯之論從其位,越人、《脈經》之論從其絡,此古人不悖之論也。

三焦脈在右尺辨

三焦者,考其經則行乎手,考其絡則絡心包,考其屬則偏三焦,渾無一定之位,諸儒《脈訣》皆以之合於右尺,非也。《素》《難》《靈樞》未有明論,韓飛霞巧其說曰:切脈至右尺,必兩手並診消息之,取三焦應脈。浮為上焦,與心肺脈合;中為中焦,與脾胃脈合;沉為下焦,與肝腎脈合,故曰,尺脈第三同斷病。嗚呼,此訛上之訛,說愈巧違道愈遠矣。《內經》曰: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中,未嘗謂尺候三焦也。《脈經》曰:尺脈芤,下焦虛,尺脈遲,下焦有寒。又曰:尺脈浮者,客陽在下焦。觀此三言,尺主下焦耳,何以巧說附入哉。《脈經》一卷,第七篇脈法贊云:右為子戶,名曰三焦。子戶,命門也,右腎為命門,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故為子戶。名曰三焦者,此猶兩額之旁,名曰太陽云耳,非謂太陽經也。東垣問三焦有幾,蓋可想矣,安得執詞而害義耶。若第二卷第二篇,雖云右腎合三焦,然,上有「一說云」三字,則叔和亦附此語以俟參考耳,非叔和之定論也,明矣。今論定:上焦從兩寸,中焦從兩關,下焦從兩尺,斯則與《內經》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二句符合,雖聖人復起,當不易矣。

寸口者脈之大會(附:小兒三關)

寸口者,手太陰肺經也。五臟六府,肺為最高而有乾象,諸臟腑皆居其下,其氣無不上熏於肺,故曰肺朝百脈也。肺得諸臟腑之氣,輸之於經,變見於寸口,故寸口者脈之大會。若小兒之脈,不取寸口,獨取三關者,蓋以小兒氣血未定,其脈常大、常數、常滑,寸口難候,故取三關占之,亦謂此處為手太陰肺經散見之餘耳。

脈有神機

經曰,榮行脈中,衛行脈外。世之粗醫因而泥之曰,脈者,氣血而已。然,氣血豈足以盡之。經曰:根於中者,命曰神機。脈之所以神其用者,皆元神主宰其機也。若以脈中惟是氣血,則尺寸之膚皆氣血也,何獨於此為脈耶。

三部九候

有諸經之部候,有寸口之部候,皆有上中下三部,每部之中又分天地人,三三成九,名曰九候。寸口之部候者,寸部浮中沉,關部浮中沉,尺部浮中沉也。諸經之部候者,上部天,兩額之動脈,足少陽膽經太陽是也。上部地,兩頰之動脈,足陽明胃經巨髎處也。上部天,耳前之動脈,手少陽三焦經耳門分也。中部天,手太陰肺經,寸口是也。中部地,手陽明大腸經合谷分也。中部人,手少陰心經神門處也,下部天,足厥陰肝經五里分也。婦人則取太衝。下部地,足少陰腎經太谿是也。下部人,足太陰脾經箕門是也。候胃氣則取足跗上之衝陽,足陽明胃經也。取諸經之部候,即儒者求道於散殊;寸口之部候,即儒者本之於一貫也。

七診

七診之說,世皆為勿聽子所惑,今舉《內經》以證之。黃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岐伯曰:察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王冰注曰:診凡有七者,此之謂也。若勿聽子,則以靜其心,忘外慮,均呼吸,浮以取腑,中以取胃,沉以取臟,察病人脈息,七事,為七診。籲!真可以勿聽矣。經曰: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味此一句,則七診明是自病人言,若靜其心七句,皆自醫者言,與七診雖見之文,說不合。勿聽子粗淺,比比如此,世皆趨之,可慨甚矣。

六殘

仲景云:脈有弦、有緊、有澀、有滑、有浮、有沉,此六脈為殘賊,能與諸經作病。

反關脈

反關脈者,脈不行於寸口,由列缺絡入臂後,手陽明大腸經也。以其不順行於上,故名曰反關。有一手反關者,有兩手反關者,此得於有生之初已然,非為病也。診法皆同,若病人平日正取有脈,一旦因得病而脈伏匿者,此病脈也。種種不同,必原其證而治之。

上魚脈

上魚者,脈上於魚際也,世人常有此脈,不可一例論也。有兩手上魚者,有一手上魚者。若平人神色充實,而有此脈者,此天稟之厚,元神充滿,上溢於魚也,其人必壽。若人素無此脈,一旦上魚者,此病脈也。《難經》曰:關之前者,陽之動也,脈當九分而浮,過者法曰太過,減者法曰不及,遂上魚為溢,為外關內格,此陰乘陽之脈也。《脈經》曰:脈來過寸入魚際者,遺尿。又曰:脈出魚際,逆氣喘息。又曰:脈緊而長,過寸口者,注病。《史記》載:濟北王侍人韓女得此脈,而腰脊痛。倉公曰:此病得之欲男子而不可得也。夫脈一也,而為病種種不同者,何哉?曰:但味越人「陰乘陽」一句,更察病人之神色、人品,斯得之矣。

上下來去至止

斯六字者,足以別乎陰陽虛實,本岐黃之奧旨,而滑攖寧闡明之。上者為陽,來者為陽,至者為陽;下者為陰,去者為陰,止者為陰。上者,自尺部上於寸口,陽生於陰也;下者,自寸口下於尺部,陰生於陽也。脈有上下,是陰陽相生,病雖重不死。來者,自骨肉之分,出於皮膚之際,氣之升也;去者,自皮膚之際,還於骨肉之分,氣之降也。脈有來去,是表裹交泰,病雖重必起,此謂之人病脈和也,若脈無上下來去,死無日矣。經曰:脈不往來者死。此之謂也。若來疾去徐,上實下虛為厥癲疾;來徐去疾,上虛下實,為惡風也。至者,脈之應,止者,脈之息也,止而暫息者,喻之疾,止久有常者,死也。

陰陽大法

凡脈大為陽,浮為陽,數為陽,動為陽,長為陽,滑為陽,沉為陰,澀為陰,弱為陰,弦為陰,短為陰,微為陰。關前為陽,關後為陰。陽數則吐血,陰數則下痢。陽弦則頭痛,陰弦則腹痛。陽加於陰謂之汗,陰虛陽搏謂之崩。陽數口生瘡,陰數加微,必惡寒而煩擾不得眠也。陰附陽則狂,陽附陰則癲。得陽屬腑,得陰屬臟。無陽則厥,無陰則嘔。陽微則不能呼,陰微則不能吸,呼吸不足,胸中短氣,依此陰陽,以察病也。

陰陽相乘相伏

皮膚之上,兩關之前,皆陽也。若見緊、澀、短、小之類,是陽不足而陰乘之也。肌肉之下,兩關之後,皆陰也。若見洪、大、數、滑之類,是陰不足而陽乘之也。陰脈之中,陽脈間一見焉,此陰中伏陽也;陽脈之中,陰脈間一見焉,此陽中伏陰也。陰乘陽者,必惡寒。陽乘陰者,必內熱。陰中伏陽者期於夏,陽中伏陰者期於冬。以五行之理推之,而月節可期也。

重陰重陽

寸口浮大而疾,此陽中之陽也,名曰重陽;尺內沉細而遲,此陰中之陰也,名曰重陰。上部重陽,下部重陰,陽亢陰隔,癲狂乃成。

脫陰脫陽

六脈虛芤,此脫陰也;六脈陷下,此脫陽也;六脈暴絕,此陰陽俱脫也。脫陰者目盲,脫陽者見鬼,陰陽俱脫者危。

陰陽絕

上不至關為陽絕,下不至關為陰絕。陽絕死於春夏,陰絕死於冬。

分析臟腑陰陽盛衰

《脈經》曰:左手關前寸口陽絕者,無小腸脈也,陽實者,小腸實也;陰絕者,無心脈也,陰實者,心實也。左手關上陽絕者,無膽脈也,陽實者,膽實也;陰絕者,無肝脈也,陰實者,肝實也。左手關後尺中陽絕者,無膀胱脈也,陽實者,膀胱實也;陰絕者,無腎脈也,陰實者,腎實也。右手關前寸口陽絕者,無大腸脈也,陽實者,大腸實也;陰絕者,無肺脈也,陰實者,肺實也。右手關上陽絕者,無胃脈也,陽實者,胃實也;陰絕者,無脾脈也,陰實者,脾實也。右手關後尺中陽絕者,無子戶脈也,陽實者,亦膀胱實也;陰絕者,無腎脈也,陰實者,腎實也。

脈無根

經曰:諸浮脈無根者,皆死,是謂之有表無裹也。是謂之孤陽也。造化所以亙萬古而不息者,一陰一陽互為其根也。陰道絕矣,陽豈獨存乎,人身之氣血亦然。

上部有脈下部無脈、下部有脈上部無脈

經曰: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死。觀當吐二字,便得胸、腹有物,填塞至陰,抑遏肝氣,而絕升生之化也。故吐之則愈,不吐則暴死矣。若使其人胸中無物可吐,此陰絕於下也,亦是死證。經又曰:下部有脈,上部無脈,雖困無能為害。所以然者,人之有尺,譬如樹之有根,枝葉雖枯槁,根本將自生,此雖至理,亦不可執。法曰:上不至關為陽絕,況無脈乎,明者可以悟矣,若覆病人之手而脈出者,此運氣不應之脈,非無脈也,論在運氣脈中。

經絡虛實

寸部熱滿,尺部寒澀,此絡氣不足,經氣有餘也,秋冬死,春夏生。寸部寒澀,尺部熱滿,此經氣不足,絡氣有餘也,春夏死,秋冬生。

有力無力

東垣著《此事難知》謂:脈貴有神。有神者,有力也,雖六數、七極、三遲、二敗尤生,此得診家精一之旨也。節庵辨傷寒脈法,以脈來有力為陽證,沉微無力為陰證,此發傷寒家之聾瞽也。杜清碧診論曰:浮而有力為風,無力為虛;沉而有力為積,無力為氣;遲而有力為痛,無力為冷;數而有力為熱,無力為瘡。各於其部見之,此得診家之領要也。

傷寒脈大法

仲景曰:浮、大、數、動、滑,陽脈也;沉、澀、弱、弦、微,陰脈也。陰病得陽脈者生,陽病得陰脈者死。此傷寒家之大旨也,得此二句,而三百九十七法,思過半矣。

脈不再見

如春宜弦,得洪脈者,至夏必死;得澀脈者,至秋必死;得石脈者,至冬必死。何也?真臟之氣先泄也,余季可推。

胃氣為本

脈以胃氣為本者,脈之中和也。中和者,弦不甚弦,鉤不甚鉤,軟不甚軟,毛不甚毛,石不甚石,順四時五行,而無太過不及也。若春脈弦如循刀刃,夏脈鉤如操帶鉤,長夏脈軟介然不鼓,秋脈澀如風吹毛,冬脈石來如彈石,是得真臟之脈,全失中和,是無胃氣,可與之決死期矣。經曰:春脈微弦曰平,弦多胃少曰肝病,但弦無胃曰死,胃而有毛曰秋病,毛甚曰今病。夏脈微鉤曰平,鉤多胃少曰心病,但鉤無胃曰死,胃而有石曰冬病,石甚曰今病。長夏微軟弱曰平,弱多胃少曰脾病,但代無胃曰死,軟弱有石曰冬病,石甚曰今病。秋脈微毛曰平,毛多胃少曰肺病,但毛無胃曰死,毛而有弦曰春病,弦甚曰今病。冬脈微石曰平,石多胃少曰腎病,但石無胃曰死,石而有鉤曰夏病,鉤甚曰今病。四時長夏皆以胃氣為本,診家以此熟之於胸中,消息其五行生剋,則切脈之餘,人之死生病否,無遁情矣。

丹溪候胃氣法

《格致餘論》云:男子以氣成胎,則氣為之主;女子挾血成胎,則血為之主。男人久病,右脈充於左者,有胃氣也,病雖重可治。女人久病,左脈充於右者,有胃氣也,病雖重可治。反此者,虛之甚也。

推法

岐伯曰:推而外之,內而不外,心腹積也。推而內之,外而不內,身有熱也。推而上之,下而不上,腰足清也。推而下之,上而不下,頭項痛也。斯法也,果何為而用之?師曰:若人三部平等,脈形端直,毋用此法。若脈來一部獨斜,如內如外,一部獨勁,直前直後,方用此法,實為秘訣。

脈有亢制

陽實者,人知其脈之洪大矣,至其極也,而脈反匿伏焉,此乾之上九,亢龍有悔也。陰虛者,人知其脈之細微矣,至其極也,而脈反躁疾焉。此坤之上六,龍戰於野也。是皆陰陽亢制之理,惟明者知之。

脈有乘侮

假令肺病而見心脈,雖云克我者為賊邪,然,本臟實有以致之。經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惟國無君子,故奸人得以乘之,脈道亦然。又令肺病而見肝脈,我克者為微邪,人爭談之矣,然本臟之衰可占也。經曰:氣不足,則己所勝者,輕而侮之。惟君子道消,故小人道長也。餘臟可推。

男女脈異

男子以陽為主,兩寸之脈,常旺於尺;若兩寸反弱,尺反盛者,腎不足也。女子以陰為主,兩尺之脈,常旺於寸;若尺反弱而寸反盛者,上焦有餘也。不足固病,有餘亦病,所謂過猶不及也。

老少脈異

老弱之人,脈宜緩弱,若脈過旺者,病也。少壯之人,脈宜充實,若脈過弱者,病也。然,猶有說焉,老者脈旺而非躁,此天稟之厚,引年之叟也,名曰壽脈。若脈躁疾,有表無里,此孤陽也,其死近矣。壯者脈細而和緩,三部同等,此天稟之靜,清逸之士也,名曰陰脈。若脈來細而勁直,前後不等,可與之決死期矣。

脈合形性

凡診脈,當視其人大小長短,及性氣緩急。脈合形性者,吉;脈反形性者,逆也。

色脈

色脈相剋者,凶。色脈相生者,吉。然,猶有訣焉,色克脈者其死速,脈克色者其死遲,色生脈者其愈速,脈生色者其愈遲。能合色脈,可萬全矣。

脈知得病之期

《脈經》曰:何以知春得病?無肝脈也;無心脈,夏得病;無肺脈;秋得病;無腎脈,冬得病;無脾脈,四季之月得病,或長夏得病。

真臟脈見決死期

如肝病則脈弦,弦而勁急,如循刀刃者,真肝脈見也,庚日篤,辛日死,死於申酉時。心病則脈洪,洪而鼓躁如操帶鉤者,真心脈見也,壬日篤癸日死,死於亥子時。脾病則脈軟,若脈來如屋之漏,如水之流,介然不鼓者,真脾脈見也,甲日篤,乙日死死於寅卯時。肺病則脈澀,澀而輕短,如風吹毛者,真肺脈見也,丙日篤,丁日死,死於午未時。腎病則脈石,石而搏激,如雀之啄者,真腎脈見也,戊日篤,己日死,死於辰戌醜未時。其有過期者,倉公謂其能食故也。

人迎寸口

左關之前一分為人迎,右關之前一分為寸口。古人以人迎、寸口相應,若引繩大小齊等,命曰平人。若人迎大於寸口一倍、二倍、三倍,為外感風寒。寸口大於人迎一倍、二倍、三倍,為內傷飲食。其理安在哉,蓋以人迎之分,肝膽在焉,肝主風,故於人迎以候風寒。寸口之分,脾胃在焉,胃者倉廩之官,故於寸口以候飲食。

《靈樞》脈法

《靈樞經》曰: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一盛而躁,在手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二盛而躁,在手太陽。三盛,病在陽明,三盛而躁,在手陽明。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一盛而躁,在手厥陰。二盛,病在少陰,二盛而躁,在手少陰。三盛,病在太陰,三盛而躁,在手太陰。此家診法,以左右分陰陽,靜躁別手足,亦聖人之至教,不可不知者也。

運氣脈

運氣之教,先立其年,干分五運,支立司天。土運甲己,金逆乙庚,水運丙辛,木運丁壬,火運戊癸。主君余臣,司天分例,六化圖推,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子午之上,少陰君火;醜未之上,太陰濕土;寅申之上,少陽相火,卯酉之上。陽明燥金,辰戌之上,太陽寒水,己亥之上,厥陰風木。南北二政,其面不同,司天在泉,移位相從。甲己之歲,是為南政,三陰司天則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尺不應,乙庚、丙辛、丁壬、戊癸,斯八歲者,皆曰北政,三陰司天則尺不應,三陰在泉則寸不應。六氣之位,少陰居中,厥陰居右,太陰居左,一定之位,不可易也。南政之歲,厥陰司天則右不應,太陰司天則左不應;北政之歲,厥陰在泉則右不應,太陰在泉則左不應,司天為上,其位在南,則面必北,其分左右,左西右東;在泉為下,其位在北則面必南,其分左右,左東右西。不應之位,皆少陰也。諸部不應,反診較之。尺寸反,死;陰陽交,危。謂之反者,不應而應,應而不應,尺寸反也。謂之交者,隅位相交,陰當在左,交之於右,陰當在右,交之左也。

方宜脈

中原之地,四時異氣,居民之脈,亦因時異。春弦、夏洪,秋毛、冬石,脈與時違,皆名曰病,東夷之地,四時皆春,其氣暄和,民脈多緩;南夷之地,四時皆夏,其氣蒸炎,民脈多大;西夷之地,四時皆秋,其氣清肅,民脈多勁;北夷之地,四時皆冬,其氣凜冽,民脈多石。東南卑濕,其脈軟緩,居於高巔,亦西北也;西北高燥,其脈剛勁,居於汙澤,亦東南也。南人北脈,所稟必剛,北人南脈,所稟必柔,東西不同,可以類剖。

十二經不復朝於寸口

此《脈經》論沖督之脈見也。其曰,兩手脈浮之俱有陽,沉之俱有陰,陰陽皆實盛,此沖、督之脈也。沖督之脈者,十二經之道路也,沖督用事,則十二經不復朝於寸口,此「一小人進,諸君子退」之象也。其人皆苦恍惚狂疑,猶豫有兩心。

奇經督脈衝脈任脈見於寸口

脈來尺寸俱浮,直上直下,此為督脈。主腰背疆痛,不得俯仰,大人癲病,小兒風癇,脈來尺寸俱牢,直上直下,此為衝脈。主胸中有寒,疝氣上搶心,遺尿支滿。脈來橫寸口邊丸丸,此為任脈。若腹有氣如指,上搶心不得俯仰,拘急,脈緊細實長至關者,亦任也。苦少腹繞臍下引橫骨陰中切痛,取臍下三寸。

《手檢圖》脈法

《手檢圖》云:脈大而弱者,氣實血虛也。脈大而長者,病在下。脈來浮直,上下交通者,陽脈也。前如外者,足太陽也。中央如外者,足陽明也。後如外者,足少陽也。中央直前者,手少陰也。中央直中者,手心主也。中央直後者,手太陰也,前如內者,足厥陰。中央如內者,足太陰也。後如內者,足少陰也。前部左右彈者,陽蹻也。中部左右彈者,帶脈也,後部左右彈者,陰蹻也。從少陽之厥陰者,陰維也。從少陰之太陽者,陽維也。來大時小者,陰絡也,來小時大者,陽絡也。

按:《手檢圖》脈法,惟通融之士能知能行,癡疑人之前語夢,是賊之耳。

一臟無氣四歲死辨

《脈經》曰:脈來四十投而一止者,一臟無氣,卻後四歲,春草生而死。自後脈家皆曰五十動,不止者為平人,有一止者,一臟無氣,後五歲死,四十動一止者,四歲死。三十動一止者,三歲死。嗚呼,書有可信者,有不可信者,可信者,肝絕八日死,心絕一日死,脾絕五日死,肺絕三日死,腎絕四日死,此可信者也。不可信者,一臟無氣卻後四歲,春草生而死是也。人豈有一臟無氣,活四年之理,此書之不可盡信者也,世之庸醫,每每執此數語,惑眾為甚,某甚陋之,不得不辨。

從證不從脈

脈浮為表,治宜汗之,此其常也,而亦有宜下者焉。仲景云:若脈浮大,心下硬,有熱,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是也。脈沉為里,治宜下之,此其常也,而亦有宜汗者焉。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而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微汗之是也。脈促為陽盛,常用葛根、芩、連,清之矣。若脈促厥冷,為虛脫,非灸非溫不可,此又非促為陽盛之脈也。脈遲為陰寒,常用乾薑、附子溫之矣。若陽明脈遲,不惡寒,身體濈濈汗出,則用大承氣,此又非諸遲為寒之脈矣,是皆從證不從脈也。世有切脈而不問證者,其失可勝言哉。

從脈不從證

表證汗之,此其常也。仲景曰: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瘥,身體疼痛,當救其里,宜四逆湯,此從脈之沉也,里證下之,此其常也。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脈浮虛者,宜發汗,發汗宜桂枝湯,此從脈之浮也。結胸證具,向常以大小陷胸下之矣,其脈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即死,是宜從脈而治其表也。身疼痛者,向常以桂枝、麻黃解之矣,假令尺中遲者不可汗,然以榮氣不足,血少故也,是宜從脈而調其榮矣,此皆從脈不從證也,世有問證而忽脈者,得非仲景之罪人乎。

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

此岐伯欲人以脈合形也。蓋形肉者,脾所主,脾為土,土為萬物之母,觀其形肉脫,則脾壞於內。而根本喪矣,即使九候雖調,猶不免也。形,可以勿視乎哉。

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

此岐伯欲人融通脈理,不可一途而取也。七診者,脈來獨大、獨小、獨遲、獨疾、獨寒、獨熱、獨陷下也。此皆惡脈,今論其不死者,如少陽之至,乍大乍小,陽明之至,浮大而短;太陽之至,洪大而長;太陰之至,緊大而長;少陰之至,緊細而微;厥陰之至,沉短而敦。是皆旺脈也,而非七診也。又如南政之歲,三陰司天,則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尺不應,北政之歲三陰司天,則尺不應,三陰在泉,則寸不應,是皆運氣使然也,故謂之從。從者,順四時五行而為之遷變,安得謂之死哉。

趺陽太谿太衝

趺陽者,胃脈也,在足跗上五寸,骨間動脈,衝陽是也,病重則切此以決死生。蓋以土者萬物之母,趺陽之氣不衰,則母氣猶旺,病雖危猶可生也。然於旺之中,又忌弦急,蓋弦急者肝膽之脈也,若見此脈,為木來剋土,謂之賊邪,不治。若見和緩之脈者,生。餘脈與寸口同診。

太谿脈者,腎脈也,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中,病重亦取此以決死生。蓋以天一生水,真元之氣聚於斯,若此脈不衰,則元氣猶存,病雖危,尚可治也。

太衝脈者,肝脈也,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陷中,病重亦以此決死生。蓋以肝者,東方木也,生物之始,此脈不衰,則生生之機,尚可以望其將來也。婦人尤以此為主。

《太素脈》論

醫家以岐黃為祖,其所論脈,不過測病情,決死生而已,未有所謂太素也。扁鵲、倉公之神,仲景、叔和之聖亦無所謂太素也。何後世有所謂太素者,不惟測人之病情,而能占人之窮通,不惟測人之死生,而能知人之禍福,豈其術反過於先聖耶?是亦風鑑巫家之教耳。初學之士,先須格致此理,免為邪說搖惑,則造詣日精,而倉、扁、張、王之堂可闖矣,故太素乃醫之旁門,不得不辨,亦惡紫亂朱,距邪放淫之意。

《太素脈》可採之句

《太素》之說,固為不經,然其間亦有可採者,如曰:脈形圖淨,至數分明,謂之清;脈形散澀,至數模糊,謂之濁;質清脈清,富貴而多喜,質濁脈濁,貧賤而多憂。質清脈濁,此謂清中之濁,外富貴而內貧賤,失意處多,得意處少也;質濁脈清,此謂濁中之清,外貧賤而內富貴,得意處多,失意處少也。若清不甚清,濁不甚濁,其得失相半,而無大得喪也。富貴而壽,脈清而長;貧賤而夭,脈濁而促。清而促者,富貴而夭;濁而長者,貧賤而壽。此皆《太素》可採之句也,然亦外乎風鑑,故業《太素》者,不必師《太素》,但師風鑑,風鑑精,而《太素》之說自神矣,至其甚者,索隱行怪,無所不至,是又巫家之教耳。孔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正士豈為之。

脈案格式

脈案者,竊公案之義。醫者察得病情,立定方法,使病邪不能逃吾之方論,藥至而邪伏,譬之老吏聽訟,援律定刑,使奸人無所逃也。

一書:某年某月某地某人。二書:其人年之高下,形之肥瘦長短,色之黑白枯潤,聲之清濁長短。三書:其人之苦樂病由,始於何日。四書:初時病證,服某藥,次服某藥,再服某藥,某藥少效,某藥不效。五書:時下晝夜孰甚,寒熱孰多,喜惡何物,脈之三部九候如何。六書:引經旨以定病名,某證為標,某證為本,某證為急當先治,某證為緩當後治,某臟當補,某臟當瀉。七書:當用某方,加減某藥,某藥補某臟,某藥瀉某臟,君臣佐使之理,吐下汗和之意,一一詳盡,末書某郡醫生某某撰。

書年之干支、月之春秋者,占運氣也。書某地者,占方宜也。書年、形、聲、色者,用之以合脈也。書苦樂者,佔七情也。書始於何日者,占久近也。歷問其病證、藥物而書其驗否者,以之斟酌己見也。書晝夜寒熱者,辨氣血也。書喜惡何物者,察陰陽臟腑也。書脈狀者,以之合年形聲色病證也。書經旨者,如法家引律,使確乎不可逃也。書病名者,用藥如用兵,師出貴有名也。書標本者,試輕重也。書方藥君臣之理者,欲病人達而嘗也。末書己之名者,欲病家志之以驗己之工拙也。凡看王公大人,貴宦儒門之病,必書此一案,便無一毫苟且,庶得作醫之體矣。